【明慧網2005年8月13日】2003年我被惡人舉報後被永安派出所協同市局進行綁架,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我家裏還有一個不滿10歲的孩子無人照顧。孩子的父親去世好幾年了,現在成了孤兒,身心受到嚴重傷害,身體虛弱。 我在看守所被注射了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突然間胳膊、腿、手、腳不好使,失去記憶,連孩子長甚麼樣都不知道了,眼睛看東西模糊,全身癱瘓。在這種情況下,他們還非法強行對我判刑三年。因我癱瘓,監獄拒收。 經檢查確診我的周圍神經病變,返回看守所一個多月他們還不放我。在我的家人強烈要求放人,問他們:怎麼好好的人給迫害成這樣?他們無法答對才放了我。 我因癱瘓生活不能自理;孩子小又要上學;我和孩子又沒有生活來源,於是家人找到610、勞教所、政法委,要求釋放也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的妹妹回家照顧我和上學孩子。然而他們各個部門推卸責任,不給答覆。 我的妹妹99年以來先後兩次被勞教已長達5年多。她因堅定修煉大法,在勞教所受盡各種酷刑折磨,生活也不能自理,身體虛弱,站起來雙腿發抖,只是胳膊還能動。 我真誠的呼籲全世界的善良、正義人士關心中國,起來制止並幫助結束這場慘無人道的迫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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