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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禍得福
文/大陸學員 曉豔
【明慧網2005年7月8日】在我修煉法輪大法之前,二零零一年因為傷害他人,我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在看守所服刑期間,有幸遇到幾位大法弟子,當時的我被電視新聞毒害很深,只相信電視的謊言,卻不聽大法弟子的真言和事實,儘管自己有多種疾病,也不聽大法弟子的真實體驗。隨著時光的一天天過去,與大法弟子在一起朝夕相處,漸漸的我對大法弟子才真正有所了解,並非像電視所說的那樣,原來她(他)們都是好人,是以“真、善、忍”為標準的好人,儘管知道是好人我也沒有想和她們學功的念頭,一直到有一次神奇的事情發生了。

我身體不好,有腎炎、心臟病,還有一些醫院也說不清的病,罪沒少受,錢沒少花,幹吃藥不見效,有時候燒手燒腳的很難受,放在牆上冰著腳抽筋,不然燒的難受,後來聽大法弟子說:如果燒手燒腳,盤一會兒腿就管事。聽她這樣說,我便一試,誰知這一試真如她所說,盤腿十多分鐘,腳心的熱度刷的一下子就退了,簡直太神奇了。

於是我每天堅持盤腿,漸漸的感覺身體和以前不一樣了,心性也隨著提高了。別人指著名字罵我,當時也想和她分辯,可是一想到真、善、忍,我就想,那得忍著呀,於是就不吱聲,由她罵去。可這一忍還真是和平時不一樣,如果平時不言語,心裏一定非常的憋悶,可是這次心裏非常的痛快舒服,就像敞開了一扇大門。連自己都很納悶,我下定決心開始和大法弟子學功,可是號內有監控,實在沒法學。

後來我就被調到沒有監控的號裏。在那裏都是大法弟子,我很快和她們學會了五套功法,會背頌《洪吟》和幾篇師父的經文,就這樣我開始走上了修煉的道路,也知道講真象和洪法的事情。四十多天後,幾位大法同修其中只一位被放回家,另外幾位均被勞教,我又被送回原來的號裏。這時的我不再是以前的我,身體好了,精神變了,連看管人員都看得出來,在號裏我向她們講真象,告訴她們法輪大法是正法,是江澤民利用電視在說謊,就這樣號裏接觸我的人都明白了法輪大法好。

可是邪惡很猖狂,就在我離回家四十多天的一個中午,我煉功被看管人員發現,晚上被叫去問話,問我中午在幹甚麼,是不是煉法輪功。我說是,就向她們講真象,說我剛來時,身體弱、多病,你看現在煉功煉好了。她們不聽,說要給我加刑,我心裏想有師父呢,師父會管我的。第二天早上我又被她們叫去,其中有她們的頭,又罵又說要給我加刑,我並不害怕,仍舊告訴他們我煉功身體好了,沒病了。她們不看事實,還給我戴上鐐子,讓我寫檢查。回號後我不知怎麼寫,但心裏明白不能說不學不煉,於是我寫了一份名為“檢查”的東西,內容就是真象,告訴她們大法好。她們一看不行,這哪是寫檢查呀,這是在宣傳法輪功,讓我重寫。於是我就在後邊加上幾句誇獎她們的話,這樣就過關了(因當時學法少,還沒看過《轉法輪》)。到期後沒給我加刑,我知道是師父在保護我。

回到家裏一段時間後,我媽和我周圍的人相繼學上了大法,學的非常精進,真像師父所說,一人煉功,你身體周圍的人都跟著受益。我真是因禍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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