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古代食器種類很多,主要的有:簋(gui),形似大碗,人們從甗(yan)中盛出食物放在簋中再食用。簠(fu),是一種長方形的盛裝食物的器具,用途與簋相同,故有“簠簋對舉”的說法。 豆,像高腳盤,本用來盛黍稷,供祭祀用,後漸漸用來盛肉醬與肉羹了。 皿,盛飯食的用具,兩邊有耳。 盂,盛飲之器,敞口,深腹,有耳,下有圓形之足。 盆盂,均為盛物之器。 案,又稱食案,是進食用的托盤,形體不大,有四足或三足,足很矮,古人進食時常“舉案齊眉”,以示敬意。 古人食肉常用匕把鼎中肉取出,置於俎上,然後用刀割著吃。匕,是長柄湯匙;俎,是長方形砧板,兩端有足支地。古人常以刀匕、刀俎並舉,並以“俎上肉”比喻受人欺凌、任人宰割的境遇。《鴻門宴》中有這麼一句:“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何辭為?”說的就是這種境遇。 箸,夾食的用具,與“住”諧音,含有停步之意,因避諱故取反義為“快”,又因以竹製成,故加個“竹”字頭為“筷”,沿用至今。 以上食器的質料均可選用竹、木、陶、青銅、乃至象牙、金、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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