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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訴大慶監獄殘害大法弟子的暴行
【明慧網2005年7月10日】

控訴人:黑龍江省大慶市全體大法弟子
事由:對大慶監獄迫害死三名大法弟子和對眾多非法關押大法弟子的肉體與精神的殘害提出申訴。

要求事項:
1、嚴懲殺害於永泉、王洪德、許基善的兇手;
2、依法追究迫害大法弟子相關人的法律責任;
監獄長:唐永富 王英傑 姜樹臣等人
教改科科長:郭春堂
3、立即停止迫害,釋放所有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並恢復名譽。

事實與理由:

一、虐殺三名大法弟子

於永泉:2003年3月8日,大慶第二製米廠職工於永泉在監號中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後送到監獄醫院,於當天死亡。獄方不讓驗屍,遺體被強行火化;

王洪德:2005年4月30日,大慶大同區新華電廠職工王洪德(男,56歲),才保釋半月就含冤離世。王洪德於2002年被非法關押在大慶監獄。因長期迫害導致心臟病復發。獄方直至王洪德手、腳都紫了,人已危在旦夕了才允許保釋;

許基善:2005年6月7日,黑龍江省大慶石化總廠建設公司築爐公司職工許基善(男,41歲), 被迫害致死。從現場看到,死者口中、鼻腔內發現有血塊,嘴角全都咬壞了。據可靠消息,大法弟子許基善是被活活地迫害死的。在5月10日,7監區12分監區監舍樓下, 惡警張德志(指導員)夥同犯人李連才等逼迫許基善寫「五書」,許不寫,就叫站立大廳七天七夜,不讓閤眼睡覺,後來他腿都腫了,站不住了,他們就把許基善用繩子捆綁到上下鋪的梯子上,後半夜往許基善身上澆涼水,棉衣棉褲都濕透,在許基善大喊「救命」的過程中,驚醒了許多睡覺的犯人。經過八天九夜,許雙腿腫脹,身體非常虛弱。就是在此過程中,包夾對他舉手就打,抬腳就踢,使他受盡折磨。陳忠玉表現最積極,最惡。對許不僅抬手就打,還張口就罵。

6月1日張德志講不寫「五書」給他們壓力,使手段,他們就都能寫了。6月7日早晨起床,許跟往常一樣,整好內務,整好下鋪,打掃學習室的衛生,開早飯時,吃了一碗大碴子粥,一個麵包,身體各方面一切正常,飯後到學習室把痰盂倒掉,又打掃一遍學習室的衛生之後,坐在椅子上,8點40分指導員張德志與犯人「主任」李連才、卜充還有全體包夾法輪功的犯人一起商定對許基善實行強制寫「五書」,用手段加壓力。交待完後,張德志離開監舍到管教室,在8點50分左右,犯人卜充到學習室問許基善能不能寫「五書」,許說:「你叫我幹甚麼都行,『五書』我不能寫。」卜充不耐煩的說:「甚麼都別說了,別說沒給機會。」說完出了學習室。9點,犯人「主任」李連才叫坐班犯人從北鋪東頭抽掉兩塊鋪板子綁成十字架,說:「給許基善洗腦用。」犯人王明龍找來繩子,一切準備好後,犯人郭立陽、王明龍、吳紅岩、周小斐把許基善從學習室叫出來,從9點之前犯人坐班,王明龍叫學習室全體犯人到廁所方便,說:「要是不去的話,頭午就別去了。」許基善也要一同去,犯人王明龍說:「你別去了,一會你去。」等眾人陸陸續續回到學習室之後,他們就把身體狀況及各方面一向很正常很好的許基善叫了出去,這時他們把學習室的門,外間門全部都上鎖,外間門是犯人宋玉龍看守上鎖,不准出入。學習室的門是包夾人員看的,學習室內有10多名犯人,一名法輪功(大法弟子趙玉安被嚴控),都被一同鎖在裏面。並告訴犯人王光躍,翟富剛等人看住,其餘的包夾人員全都參與迫害許基善。

它們將許基善扒光衣服捆綁在用鋪板綁好的十字架上,把嘴堵上抬進廁所平放在地上,頭衝北腳衝南,廁所內東北角有一條4寸粗的上水管,離地面約1米6、7處焊了1個放水頭水門,接有3、4米長4寸粗的黑暖管,它們就用這個水管往許基善的頭部、身上澆水。從上午九點鐘一直澆到下午1點鐘,4個小時沒停,在這段時間裏惡警張德志在9點多鐘、11點多鐘、12點多鐘幾次到廁所看許基善,許沒反應,就連午飯都沒讓吃。李連才說給你機會你不要,現在不給機會了。到下午1點鐘,犯人王安輝神色緊張的到管教室找張德志,這時許已被從廁所抬到大廳放到地上離廁所3、4米處,學習室鎖已開,把打掃廁所的犯人楊清華叫出來打掃廁所,它們在大廳給全身赤裸的許基善穿內衣,此時的許基善已經耷拉頭,面色非常難看,犯人郭立陽、王安輝、楊清華給穿的衣服,並試圖架著讓許基善站起來,可站不起來,已摸不到呼吸、心跳,就這樣還有人說是裝死,犯人卜充對放在地上的許的鼻子試無呼吸之後,告訴抬到鋪上,卜充、李連才、王安輝、郭立陽對許做胸壓呼吸,這時大法弟子趙玉安從學習室出來試圖靠近許基善,被主任李連才、卜充、包夾法輪功的犯人阻止。李連才、卜充怒喝說:「是誰開的門沒鎖叫他出來了?」卜充進到學習室直接責問有關犯人,並出去親自把學習室門鎖好,此時已是1點多鐘,惡警張德志站在外監門的台階上與犯人閒談之後,再次進入監舍,告訴犯人將許基善送往醫院。之後李連才、卜充叫所有法輪功包夾犯人及坐班有關參與者到一起開會講,許基善洗澡時自然死亡,不許亂講亂說,統一口徑,對在監的法輪功「大法弟子」趙玉安要嚴加控制與他人講話,不許與別人接觸,也不許別人靠近,妄圖掩蓋迫害致死許基善的真象。下午2點鐘左右,許基善被從醫院抬回放到鋪上換衣服之後送走。

整個過程中,學習室的門對著廁所的門,從學習室的門縫能看到許基善的下半身躺在地上,大約4個小時一直這樣躺著。參與者:主謀惡警張德志,主兇李連才、郭立陽、王安輝、卜充,幫兇參與者周小斐、吳紅岩、姚海樂、王明龍(找繩子)、宋玉龍(死牢監)還有些在場的知情者十七、八個犯人,在12日七監區大隊長李鳳江召開全體犯人大會,會上明確地說:「對致死法輪功一事不許亂講,自然死亡,統一口徑。」用邪惡口氣講:「誰知情說了,可直接找他彙報。」妄圖掩蓋真象欺騙群眾。

在5月份金生押小號時十四分監區惡警張春生告訴包夾法輪功金生的犯人: 「在鐵椅子上不叫睡覺,睡覺就踢他,這是咎由自取」;5月2日中午11點30分惡警張春生叫犯人在監舍內對大法弟子趙玉安使手段,折騰到沒有血壓人休克,休克過去後送外醫院搶救。此事的參與者有犯人張連奎、張慶春、張秀志、石海雲、陳德林等人。這是七監區迫害大法弟子致死致傷的大概過程。

二、酷刑折磨:

1、2002年9月份,大慶採油七廠的朱洪兵被惡警打得肺部潰爛住進醫院,插著導管往外排膿液,曾一度昏迷不醒24天。

2、2002年12月,張興業被惡警指使惡徒把他的衣服全部撕爛,將他一絲不掛地由兩個惡徒架著進行人格侮辱和肉體折磨,打開窗戶,在零下20度的寒風中凍了三晝夜,直到凍得昏了過去。

3、2003年秋,指使犯人將關兆起、金生、趙玉安綁在十字架上。它們用兩條床板橫豎綁成十字架,把大法弟子頭、四肢綁在架上,再扔到水房的地上,任憑惡人毒打任何部位,還用冷水澆,折磨幾日幾次昏死。2004年2月23日至3月10日期間,七監區大隊長李鳳、相振春指使犯人對關兆起等大打出手,採用捆綁、澆冷水、煙頭燙手指,罰站六天六夜,腳腫得不能穿鞋。臉被打變形,兩次昏死過去,再被冷水澆醒,大隊長李鳳江說:「對法輪功採取甚麼方式都不過份。」

4、2003年末,大慶喇化職工張忠,32歲,因堅持修煉被三監區副監區長李方傑叫到管教室大罵,並和於清江、梁書義一起用手打張忠的頭部,使其昏倒在地。他們用針扎張忠的頭部和手,張忠沒反應,就用腳踢張忠的腰部和腹部,後口吐鮮血,吃啥吐啥。半年後,人被害成了活人木乃伊,誰見了都落淚,若扔在路邊,眼珠不動就是一副枯骨架,至今還由遠方親友幫助。

5、李力壯,現年33歲,原是哈爾濱醫科大學一名外科醫生,於2003年轉到大慶監獄。入獄後於近一個月時間受到非人的折磨。每次都有八九名以至十多名犯人參與迫害。他們在廁所裏把齊腰高的澡桶灌滿冷水,把他的衣服強行扒光,扔到水桶裏,同時往頭上、身上澆冷水,把他的頭反覆往水裏按、浸,他不往水下蹲,他們就打、捏、擰、「數肋巴」、往嘴裏塞抹布,下狠手猛捏睪丸,使勁向下拽陰莖,至今他的睪丸留下後遺症疼痛,折磨近半小時左右,看看凍得要不行了,把他從水裏拽出來抬到大廳,在眾犯人面前由兩名犯人架著、拖著,光著身子在大廳裏遛,往身上用墨水寫不堪入目的侮辱的話,看暖的差不多了,再扔到桶裏凍、折磨,反複數次。甚至竟用流著水的粗水管子和牙刷往肛門裏插,拉出來的都是水,他痛苦不堪,惡人們哈哈大笑,污言穢語。犯人鄭祖坤還用「划船」手段迫害他,一推就背過氣去,整得幾乎休克了才擺手。他的眼鞏膜(白眼仁)先後兩次被打出近小指甲大小的出血瘀斑,上邊來檢查就把他藏起來。2004年2月4日,8、9名犯人一起把他打成「腰部軟組織損傷「,數顆牙齒鬆動,肋骨骨折(已在監獄醫院拍X光片證實),至今仍留後遺症,雙眼前數塊黑影晃動。

6、2003年10月,翟志斌(男,29歲,大慶房屋開發公司職工)幾天不能睡覺,由刑事犯輪班看著,晚上站著,白天坐著。當監管局來找法輪功學員談話時,四監區副大隊長褚中信安排刑事犯嚴管翟志斌,並扒光他的衣服綁在凳子上用冷水澆,用板打。還有一次因答卷不合它們的意,被幹警(名不詳)指使的刑事犯蘇成濤等四人打得渾身是血,臥床不起,臉都變形了,熟人都認不出他來了。

三、行賄以期平息殺人案

大慶監獄黨委書記唐國富,副獄長610主任姜樹臣正在用大量金錢上下行賄黑龍江省高檢、高法,大慶中檢、中法妄圖平息許基善被迫害致死一事,想不了了之。

對內則統一口徑說法輪功學員許基善是心臟病自然死亡。為了說得更「真實」,現在又統一口徑,說是給許基善洗澡時,他喊「救命」則把水管插入他嘴中導致窒息死亡,大謊彌天。

又:迫害致死許基善的主犯李連才是七大隊大隊長李鳳江的「關係」,該犯頂給李鳳江一萬元人民幣(即李鳳江索要李犯一萬元人民幣),李犯才獲得「主任」地位。李鳳江親自指導李連才迫害致死大法弟子許基善。

上述是大慶監獄迫害大法弟子的部份事實。因封鎖消息詳情待查。

法輪大法是佛法修煉,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是千古奇冤,大法弟子遵照「真善忍」的法理修心、健身,是人們公認的好人,他們無私無我,先他後我,處處為他人著想,不殺生、不涉政。只是不惜任何艱難困苦,向人們講述著大法的真象,讓人們都知道大法好,不要受江氏的謠言矇騙毒害。

大法是屬於全人類的。他能使人心向善,社會道德回升,舉世讚譽,如今78個國家,上億人修煉。且中國憲法明文規定「公民有言論信仰自由」。大法弟子修煉法輪功,是受我國憲法保護的個人信仰。至今我國無任何一條法律法規認定法輪功是甚麼教。煉法輪功說真話違甚麼法?犯甚麼罪?所以大法弟子都是無罪被關冤獄的。可獄方執法犯法,獄方幹警及被他們指使的刑事犯迫害大法弟子,觸犯《憲法》、《刑法》、《監獄法》,必須依法追究有關幹警和被指使的犯人的相應的法律責任,嚴懲殺人兇手,依法給上述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人員賠償由迫害造成的一切物質和精神損失。

停止迫害,立即無條件釋放所有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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