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6月23日】雲南大法弟子楊蘇紅2004年11月被昆明市西山區惡警綁架至雲南省女子勞教所。楊蘇紅在身心飽受折磨後,於2005年6月11日下午含冤去世,年僅24歲。楊蘇紅被折磨得皮包骨頭,奄奄一息後放回家 楊蘇紅,女,是一個身高僅有1.2米、體重23公斤的肢體殘疾人,家住昆明市西山區馬街辦事處積善社區。楊蘇紅從小命運坎坷,8歲開始就病魔纏身,先後患上“結核性腹膜炎”、“白血病”等症,父母帶著她四處尋醫問藥,走遍了昆明的大醫院,1998年更是雪上加霜,被昆明腫瘤醫院確診為“骨癌晚期”,並說她最多只能再活幾個月了。 在生命的最後關頭,楊蘇紅於1998年2月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她按照“真、善、忍”的要求修煉自己,身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漸漸的她身上的各種病症消失了,她丟掉了10多年的藥罐子,擺脫了病魔,重獲生活樂趣與生命真意。曾為她診斷過的醫生再見到楊蘇紅時,驚嘆道:“想不到你還活著!” 1999年7.20後,楊蘇紅堅持信仰、堅持真理,多次遭到邪惡之徒的非法抄家、審訊、關押等等騷擾。在面對610、派出所、殘聯的不法人員的威脅及誘騙,楊蘇紅在2004年6月26日給明慧網的投稿中曾這樣寫道:“我一個殘疾人,又患上了絕症,本來應該得到政府和社會的幫助,可是沒有誰來關心我。我煉法輪功後,得到了一個好身體,明白了做好人的道理,明白了人生的真實意義,我不再是家庭的累贅和包袱,不再要父母為我承擔昂貴的醫藥費用,不再成為社會的負擔,要我放棄修煉法輪功,不就是讓我又回到痛苦的過去,又讓父母再承受巨大的災難嗎?這是在往絕路上逼我呀!”“我是一個修煉者,李洪志老師告訴我們要放下常人中的名、利、情,達到功成圓滿的境界,我並不圖得到常人中的甚麼東西,但是我現在是生活在中國土地上的中國公民,需要有一個維持正常生活的基本物質條件,有自己的思想,有選擇自己信仰的自由。我分得清好壞與善惡,我決不會昧著良心說瞎話,決不會在強權重壓之下放棄自己的信念。” 2004年11月30日,楊蘇紅被昆明市西山區國保大隊惡警欺騙綁架至大板橋雲南省女子勞教所。楊蘇紅堅決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字,堅決拒絕所謂的甚麼“轉化”。 在勞教所半年的時間內,楊蘇紅被迫參加與正常人一樣的超強的體力勞動,不允許她學法、煉功,她被折磨得皮包骨頭,奄奄一息,於2005年5月被送回家,僅一個多月的時間,楊蘇紅即於端午節的下午含冤去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