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6月21日】湖南衡陽市大法學員鄧順華六年來屢遭迫害。2004年10月11日,鄧順華買了票上天安門城樓,被查票人員問「法輪大法好不好」,鄧順華答「好!」後,被帶到公安分局拳打腳踢,非法關押17天,勒索生活費500元。 鄧順華,女,48歲,工人,家住湖南衡陽市清水塘鉛鋅礦,自1996年2月修煉法輪功後,鄧順華身心受益很大,以前患有的心臟病、腎炎、風濕痛、婦科病及其它疑難雜症都不翼而飛。鄧順華慶幸自己得到了這麼好的功法,下決心一定要堅定的修下去,嚴格照大法的標準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 99年7月20日以來,江澤民集團不斷的對法輪功及其學員進行無端打壓和殘酷迫害,極大的踐踏了道德和法律,混淆是非,欺騙、矇蔽、毒害了善良的民眾。 99年11月17日晚上11點多鐘,祁東縣公安局政保股股長賀崢嶸、礦派出所劉方志等十多個人,把鄧順華從家中綁架到官家咀派出所嚴刑拷打迫害,惡警拿鞭打鄧順華的背部、臉,又打她雙手指,用雙腳踩她的小腿上,痛得她倒在地下。鄧順華被惡警非法關押了30多天,敲詐勒索了1400元,並被強迫寫保證書。 2000年元宵節,鄧順華和法輪功學員李迎春在路上被單位派出所惡警劉方志綁架到派出所,關凍一夜。2000年4月左右,鄧順華和兩名法輪功學員一起被單位派出所非法抓關,凍了一晚後劫持到祁東縣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放回到家後一直遭到單位非法監視,不准外出。 2000年7月17日,法輪功學員周小毛、蔣平田到鄧順華家來,被單位派出所周賢普非法抓到派出所,兩位法輪功學員沒有配合,惡警把她倆打得遍體是傷。第二天惡警把鄧順華非法抓關在派出所,並對她進行非法抄家,把鄧順華所有的大法書和煉功磁帶和講法錄音都搶走了。 2000年7月19日,鄧順華被非法送到祁東縣拘留所,當天從拘留所出來了,惡警四處搜捕鄧順華。後來鄧順華在天津時被惡徒非法攔截,非法關押於拘留所,拘留所對法輪功學員百般折磨,吃的連豬吃的都不如,法輪功學員來例假了,惡警也不讓法輪功學員洗,也不給紙。有的法輪功學員把自己身上的內衣都用上,褲都紅了。惡警不讓法輪功學員睡覺,罰站在外面5、6個小時。 20天後,祁東縣公安局惡警賀崢嶸、李偉,還有拘留所周佑忠、周道生等惡警對鄧順華大打出手,打臉,扯頭髮,拿2寸寬,3尺長竹棍不停的打,將她打得全身是傷,打得暈了過去,醒來後又打,又暈了過去,把她的左耳都打聾了,雙腳都紫的發黑,沒有一塊白的,連腳趾都是黑的。鄧順華又被非法關押30多天,被敲詐勒索8000多元,並再次被逼寫保證書。 鄧順華回到家後,單位不法人員一直非法監視她,剝奪她人身自由權,一直三年之久,只給生活費130元。 2000年12月大年廿七晚,邪惡之徒又闖到鄧順華家到處翻箱倒櫃,將她唯一的一本寶書都被搶走了。第二天派出所劉方志、周賢普、管開生等十多個人將鄧順華從床上強行抬到車上,非法關押在祁東縣拘留所半年之久。 2001年底到2002年初,鄧順華回祁陽縣娘家,因街上電線桿有張貼「法輪大法好」等標語,村長鄧喜平、鄧田生就將鄧順華舉報給大忠橋鎮工區所,馬上來了一輛車,在路上把鄧順華從車上拖了下來,劫持到祁陽縣公安局進行迫害,非法關押42天,勒索生活費900元。 2002年5月13日世界法輪大法日,惡警當晚非法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抓捕,第二天又進行追問。鄧順華為不讓邪惡得逞,當晚就走了,被迫流離失所,幾個月後才回家。邪惡之徒對鄧順華進行看管,她伯父病故也不准去奔喪。 2002年12月25日這天,單位610、保衛科、礦裏主要領導十多個人都闖進鄧順華家,十多個惡人強行把鄧順華抬上車,非法送往衡陽洗腦班迫害。鄧順華經過40多天的精神折磨,它們都沒有達到目地,就不再管了,45天後將她釋放。 2004年10月11日,鄧順華和幾位同修上北京,買了票上天安門城樓,被查票人員問「法輪大法好不好」,鄧順華答:「好!」惡人就把鄧順華等帶到公安分局問話,對她拳打腳踢,後非法關押17天,勒索生活費500元後才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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