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6月14日】2004年10月18日一早,我和往常一樣騎車上班,剛到場部不久,場長找到我說:“我與局長昨天見過面,讓你寫一封悔過書。”我微笑著、平心靜氣寫下這篇證實法的文章: 今天場長按照局領導的指示要求我寫一篇“悔過書”,我感覺難以理解。六年半的修煉法輪大法,使我按照“真善忍”的原則不斷提高道德標準,改變了自身的種種惡習,處處與人為善,時時為他人著想,在我身上發生的變化是全場職工有目共睹,有口皆碑的。因此,再大的壓力和再多的險阻都不會使我退卻,放棄這個給予我生命以真正意義和偉大內涵的至高信仰。至於那些報紙電視對法輪大法的仇恨宣傳,完全是造謠誹謗,栽贓陷害,為了達到非法鎮壓法輪功而精心編造出來的政治謊言。在我們國家,這樣的先例還少嗎?從50年代的“畝產萬斤”到文化大革命的“內奸、工賊”,從六四屠城的“兵不血刃”到非典時期的“絕對安全”,稍有常識的人都不屑於再聽信它們謊言欺騙。 還記得我曾經去北京證實法,為法輪功及受迫害的大法弟子討還公道而遭非法拘押,從北京到本地監獄的22天中,我一直在不斷的反思自己,反思這個社會。我覺得我們的社會正在被導向一個是非顛倒、黑白混淆的危險境地,請你們冷靜的想一想,修煉法輪大法的人到底是好人還是壞人,這是一個不難得出的判斷:他們身心健康、慈善祥和,工作兢兢業業,待人真誠純樸,處事禮義圓明。這樣的人對社會、對國家有百利而無一害。在當今世風日下,物慾橫流的社會中,他們的高尚人格像蓮花一樣出淤泥而不染,成為整個中國乃至全世界道德回歸的楷模。這一點從法輪大法洪傳世界以及各個國家給予他的高度讚譽中就可以得到驗證。 法輪大法發祥於中國是民族之幸、國家之幸、人類之幸。為甚麼中共無視民心,背離普世公認的道德原則,以種種不可告人的殘酷手段,對他們實施暴力鎮壓,強制剝奪他們的信仰自由。文革式的歷史悲劇為何在中國一再上演?天理何在,公義何在?也許社會形勢不是你們個別人所能左右的,但至少你們在人性與黨性的選擇面前,可以選擇人性的善念與良知,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多體察民情,不要使好人蒙冤受難。我堅信:善惡到頭終有報,做惡者自食其惡果,行善者積福積德。最後我還想說:我所走的路是人間最正的路,不管你們把我送到哪兒,我絕不會動搖自己的信仰,也絕不放棄自己做一個更高意義上的好人的選擇。 我寫完後,場長看了只說一句:“以後我再也不用你寫甚麼‘悔過書’了,再寫把我也寫進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