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5月7日】張新義夫婦曾是駐柬埔寨聯合國難民委員會庇護下的待批難民,但2002年由中國駐柬埔寨大使館串通柬埔寨政府當局將他們二人遣送回國。2005年4月28日中午12點多,由湖南省公安廳、長沙市天心區公安分局和新開鋪派出所聯合行動,將法輪大法弟子張新義再次綁架,並抄家。 張新義(張欣怡)、女、50歲,職業教師,她很喜愛孩子,熱愛教育事業。居住在長沙市馬王街菜市場南棟402房。張新義與其丈夫於1998年去柬埔寨金邊華文學校教書。由於她修煉法輪大法,在2002年8月,由中國駐柬埔寨大使館串通柬埔寨政府當局,將張新義和其丈夫一起綁架,在已經知道張新義夫婦是聯合國難民署的保護對像的情況下,仍將他們二人關押並遣送回中國。 回中國後,他們被關押在看守所審查。據說是因為此次事件受到了國際上的廣泛關注,並且聯合國難民署有人過問此事,張新義夫婦才被釋放,但一直不還給其護照。 張新義要求長沙市公安局歸還護照、並訴諸法院,卻遭法院以「非行政審判權限範圍」為由駁回。 要求歸還護照的申訴書遭法院以「非行政審判權限範圍」為由駁回現在張新義又再次被非法劫持,家屬亦不得見面,還說她「態度極其頑固」。為制止中國政府當局對張新義的迫害,尊重聯合國國際條約和國際人權法案,我們特此向聯合國難民署和國際人權組織請求援助,早日使張新義回到家人身邊。 張新義家中電話:0731-2564076 丈夫電話:0731-6415712 新開鋪派出所電話:0731-5572072 辦案警察文某某電話:13808488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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