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5月3日】2001年1月的一天,我因辦完事情晚了,就住在了同修家裏。躺下不久,便聽見樓下吵吵嚷嚷的,來了很多人,上了樓。有人打門,不停的叫嚷著叫我們開門,我急忙問同修家裏的資料放好了嗎,她說都放好了。門外人越來越多了。門都快打壞了,把小區的人都吵醒了,同修當時很害怕。這時我的眼角看到一些金光,我便告訴同修:「師父在我們身邊,別怕。」門外的人還在打著門,她的家人開了門,只聽見「砰」的一聲我們的房門被人一腳給踢開了,進來兩個女警,叫我們穿好衣服跟她們走。一出門一個便衣拿著一個小攝相機,不停的給我們照,然後叫我也跟著走,一路上那女警用力的拉著我走,怕我跑了兇巴巴的吼我,我大聲的對她說:「放開,我又沒做壞事,又沒犯法,拉甚麼拉。」這一說,她嚇了一跳,馬上把手鬆開了,再不敢吼了。 我們被帶到了派出所,搜了身,把我的通信本,傳呼和800塊錢全拿走了,我們被分開訊問。一個男的問我名字,年齡,住址,身份證號,我說:我抗議,你們拿走了我的東西,你們是知法犯法,把我的東西還我。我追著他要,我到辦公室看見我的東西在桌上的一個報紙上放著,我拿過來揣進兜裏,他們也沒說甚麼,只是把我的通信本拿了去。我拒絕回答他們的問題,最後甚麼也沒問出來。 我心想:我要出去,我們是好人;我默默的在心裏求師父幫幫我,我要拿到我的電話本,因為上面有很多同修的電話。這時已經凌晨4點多了,我想著想著,同修突然想吐,我便扶她到辦公室門口。我先看見他們把我的電話本放進了一個辦公室,是用一個文件袋裝的,我便一邊給同修拍背一邊找機會,正好那個辦公室的門開著,我告訴同修我們一定要跑出去,她也說要跑出去,但心裏不穩。我一邊說著,便不緊不慢的向那個辦公室走去,進了門我很快找到那個紙袋,打開一看,我的電話本在裏面,取出電話本把袋子放好,很快的出去了。我馬上把電話本的紙扯了塞進嘴裏嚼爛,上廁所時丟了。 不一會他們拿著開好的刑拘證帶著同修開車走了,辦公室裏只留下兩個警察和我,他們還是問我同樣的問題。我告訴他們:我拒絕回答。我在心裏求師父:「我要出去,求師父幫幫我,讓他們都睡著,我要出去,求您加持弟子。」快六點了,這時其中的一個警察有些睡意了,不一會他就睡熟了,但還有一個還很精神,我說他們是非法監禁,說了很多,後來他拿起報紙看不理我了,我又求師父,心裏不停的說:快睡,睡了我好走。就這樣我念了幾遍,他還是沒睡,但我一點也沒灰心,繼續的念著。慢慢的他的眼睛閉上了,我又看了看,睡著了,我輕輕的站了起來,走到他的桌前,從桌上慢慢的抽出他記的我的筆錄,又輕輕的出了辦公室,出了門我快速的把筆錄收好,很快的找到了大門。就這樣在師父的保護下我走了出來,出來後我很快通知了其他同修和我一起的同修出事了,以免去找她時被抓。 我想無論遇到甚麼,我們的心一定要正,在甚麼情況下,都要不斷修正自己,圓容這一層法,才能走正我們的路,其實,只有通過不斷的學法,才會做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