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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肇州縣王軍等惡警對我的迫害
文/大慶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5年5月26日】我是大慶市紅崗區人。2004年4月26日在肇州由於房東舉報,肇州縣和平派出所副所長王軍帶領兩三個惡警非法闖入我的住處,把我綁架。惡警王軍、張軍罵咧咧的連踢帶打把我拖上警車。當時我上半身被窩到車座下,胸部一陣劇痛,好長時間才喘上氣,衣服被他倆撕壞。他們把我綁架到和平派出所,將我雙手銬在凳子上。隨後,王軍又帶著惡警非法抄我的住處,搶走大法書籍近20本、《洪吟(二)》幾十本與光盤和大法資料,還有兩台電腦,兩台打印機,一把切紙機,兩個影碟機等其它物品,非法撬開我的櫃,搶走現金7500元。

晚十點左右,王軍強行把我雙手擰到背後銬在一起,送到肇州縣看守所。我不下車,張軍暴力把我從車上拽倒在地上。看守所值班惡警王安忠不懷好意的問這問那。看我不理他,便露出兇相罵我「不識抬舉,到這裏來的都得聽我們的。」說著,動手打我,還拽掉我紮頭的發具,使頭髮散亂。

第二天上午,獄警強迫我簽字和背監規,我拒絕。他們就指使三、四個男犯人(在這裏指使迫害我的全是男犯人),強行給我戴上30斤重的腳鐐子。惡警王軍和一個警察非法提審,強行把我雙手銬在椅子上。我拒絕回答無理問話,王軍滿口髒話,惡狠狠的前後打我二三十個嘴巴子,嘴打出血,又一隻手拽我前額頭髮,另一隻手啪啪打我頭頂有二十下,還兇惡地叫囂:「我們公安是共產黨的專政機關,我跟法輪功勢不兩立,我有的是辦法和手段,不怕你不說話,把你吊起來,我扒你皮,抽你筋,看你嘴硬還是刑具硬。」。

看守所獄警讓我簽「釋放證」,並說:「簽了就放你。」我不簽。他們讓四、五個犯人強行拽我胳膊,掰我手,按手印,僵持近二十多分鐘,惡人們見還按不上手印,就邪惡的將我胳膊全擰到背後,擰得我很痛,還有踢我腿的。這時惡警讓兩個犯人一個拿印泥,一個拿「釋放證」往我手上粘,又強行給我戴上30斤的腳鐐子。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惡獄警就指使犯人把我按倒在地,用木棍撬開嘴,再伸到嘴裏,使勁掰開,這樣野蠻的灌食迫害,一天要兩三次,我的牙被掰得鬆動又疼。

一次中午姓李的獄警讓我下地配合灌食,我不下地。他就踢我。還一次,惡警王安忠來灌食,他讓我喝,我不喝。它站起來,兇惡地推著我,大叫:「敬酒不吃吃罰酒,來人灌。」灌兩瓶後(礦泉水瓶),我被四五個犯人按得手腳麻木,渾身冰涼。王安忠又指使犯人再拿一個木板壓住我舌頭,讓犯人死死掐我鼻子,不讓喘氣,咕嘟咕嘟就往我嘴裏倒鹽水,憋得我要窒息過去,濃濃的鹽水嗆得我嗓子和胸腔難受極了,身體已全部失去知覺,七八個邪惡之徒圍著躺在地上的我狂笑,我劇烈咳嗽不停,嘔吐,還帶血絲,後來我經常咳嗽,胸腔也痛,吃一點東西都堵得脹乎乎的難受到嗓子。

在王軍非法提審迫害我的第四天上午,把我扣在鐵椅上,大慶610紅崗公安分局,肇州縣政保科及和平派出所等八、九個邪惡之徒用車輪戰對我軟硬兼施,歪理邪說的威逼利誘:「你的案大,轟動省裏,你說了就放你,你不說,給你判個十年八年的。」我想大法弟子按「真、善、忍」做好人,向世人講真象,沒有錯。他們見騙術不靈,當天下午肇州縣公安局副局長劉國新帶武警來企圖用刑加重迫害我,劉讓我吃飯,我不吃,他便惱羞成怒的大叫:「給我灌,灌!」灌完鹽水後,從心裏冷得我直發抖,脈很微弱。又把我弄到一個屋裏,武警抬來「老虎凳」,劉國新對我說:「你不說皮肉要吃苦的,你能經住這兩個小伙子嗎?」當時我被迫害的有氣無力。惡人們說我絕食餓的。劉國新再下令給我二次灌食,抬回監室。

第五天下午劉國新又來企圖對我用頭天下午的邪惡手段,當時由於我心率每分鐘跳130次。就這樣劉國新還跟我糾纏一下午。過幾天劉國新仍不死心的帶個人來,假惺惺地威脅我說:「那人是北京來的,有話你跟他說,說了,我馬上放你,你想不想出去?」我說:「我當然想出去,沒啥說的。」

5月27日看守所所長李清和問我為啥不照相,我說:「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我不是犯人,不照。」李清和邪惡的獄警大叫:「你不照也得照,來人拖出去,靠牆。」四五個犯人又一陣強拉硬拽把我抬到牆邊,按著就照。然後李清和狂叫:「看你照不照,違犯監規,對抗政府,把腳鐐給砸上,再不行就上夾板,還有更重的。」我的腿被犯人戴腳鐐時壓的疼痛難忍,30斤重的腳鐐子又從星期四戴到星期一。被迫害得更加行走困難,鐵環硌得腳脖子直疼。

肇州縣法院來兩人問我「還煉不煉?白紙條上寫大法經費5000元是不是事實?誰給你的?」等六七條非法問題。原來和平派出所搶我7500元生活費,謊稱同修給我的5000元大法經費。最後我說:「我信仰『真、善、忍』沒有罪,必須無條件釋放我」。惡警王軍上報非法材料陷害我,企圖非法判刑,終因證據不足,陰謀不成。但邪惡還是給我判非法勞教三年。

2004年5月31日中午王軍又滿口不堪入耳的髒話罵我,並把我送到肇州縣拘留所非法關押。2004年6月10日在我身體極度虛弱下,惡警王軍、張軍夥同肇州縣公安局政保科王學軍強行把我雙手扣到背後拽上車,送往哈爾濱戒毒所。我不下車,惡警王學軍用拳邪惡的照我頭上就打,猛的把我從車裏拽倒地上,連推帶打,把我一個趔趄一個趔趄地推進醫院。我衣服再次被他扯壞。上樓體檢時王軍手指後樓,陰險對我說:「你就在這呆著吧,這多好,還是樓房」。由於一次次遭受精神與肉體迫害,致使我心臟病,在大夫拒收的情況下,王軍又狡辯說:「你不吃飯造成的。」我據理力爭,三個惡警強行把我攆出屋,讓張軍看著我。王軍、王學軍在屋裏邪惡的密謀讓大夫收我。他倆又到管理科找熟人留我,非法害人還走後門。他們邪惡目的失敗後,在回來的車上王軍喪心病狂地對我大叫:「你記住我叫王軍,就是你們說的惡警,你出去還給我上網。」把我又送回肇州縣拘留所繼續非法關押,超期關押。

在這真話不讓說,有冤無處伸的失去自由權的共產邪靈統治的中國,我已第三次絕食抗議。拘留所姓李的副所長逼我吃飯,問我:「為甚麼絕食?絕食就能放你嗎?有病你就吃藥,是上邊不放,我們只能採取強行進食。」我說:「我是被迫害有病的,信仰是公民自由,我不是犯人,沒有罪,無條件放我出去。」7月23日,在我絕食第六天下午,獲得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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