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5月2日】 尊敬的領事: 當初聽到新加坡法輪功學員由於和平煉功和發放法輪功真象光碟而獲罪,我們震驚之餘,仍相信新加坡是個法制的國家,事情最終會有個合理的解決。 今天看到黃才華和程呂金二位女學員不但被冠以八項罪名,而且還因不服判決而被送監禁時,我們所有聽到的人感到非常震驚和不可理解,也覺得事態是非常的緊急。寫這封信,是為了兩位法輪功學員,更是為了新加坡警界與政府的未來。 這裏我們不想陷入法律的細節中去探討,因為從相關報導來看,她們倆的確沒有影響到誰,沒有傷害到任何人,如果就是因為法律條文中有某項規定,那就將無罪之身告上公堂,送進班房,那只能說這樣的條文不合理,該糾正的是條文,而不是用有問題的條文來對付無辜的人。 讓我們回到大是大非上來,一場長達六年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明擺著是國家恐怖主義強施於內並輸出於外,所以才有世上越來越多的人在了解,在呼籲,在共同結束迫害。但是遺憾的是,也有一些國家與政府對此保持沉默,這不禁讓人聯想到當年對納粹希特勒的綏靖及其導致的惡果。 一個流氓在施暴,在殺人,當有人來呼救報案時,我們還要嫌他嗓門大嗎?更何況她們的嗓門並不大,沒吵了誰也沒妨害誰。呼救報案、制止犯罪的人,正是政府應該嘉獎的好公民。 沉默也就罷了,法輪功學員講真象給你們時,你們不聽也就罷了,可當他們將真象告訴別人時,如果不但不開方便之門,而且還利用本該神聖的法律來懲罰她們,新加坡是在做一件甚麼樣的事情呀? 在審訊過程中,當法輪功的證人談到中國的法輪功學員遭受殘酷迫害時,法官說:「這是中國發生的迫害,這是關於中國人的事情,我們對此沒有興趣。中國發生的迫害與本案無關。」法官還說「不管在中國是否有迫害, 不管迫害是否存在, 不管你們在那裏講的是否是真話,都是無關緊要的。你們去魚尾獅展示法輪功,分發VCD和傳單,只要無准證聚會,我們就要起訴你們。」聽到此我們更是無比的吃驚,不相信這是出自於一個文明社會的法官之口。 法律難道只是為了打贏官司的嗎?絕不是,是為了維護正義與尊嚴。那麼,對一個地方的不公正,也在威脅著所有地方的公正。在這個地球村中,一家出事需要大家幫忙,否則自己家真出了事,我們還會希望有誰來幫呢。 新加坡當局也許有外來的壓力,但任何壓力都不能以犧牲自己的守法公民為代價,否則,當歷史走過了不正常的一段時,人民該怎樣來回頭看自己的政府與國家? 如今,黃程兩位法輪功學員的命運,正被世界上無數的眼睛在關注著。我們誠心希望,新加坡政府能作出一個正確的選擇,因為這是維護正義與為虎作倀之間水火不容的選擇,事關重大。請慎之! 華盛頓DC法輪大法學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