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4月8日】1999年10月份,金山林廠廠長把我和多名同修劫持到廠部,讓我們寫出不修煉的保證書,我們堅修大法,不放棄修煉,被關禁閉20多天。在非法關押期間,我們被不分男女關押一室,惡警們在張金山指揮下,晝夜監控,連凳子都不給,不許我們睡覺,我們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 2000年4月27日晚金山派出所所長於國祥和惡警張金山,將我非法綁架到廠部問我:還練不練法輪功了?我說「練」。廠長高慶國非常氣憤地說:那你就寫「法輪功就是好」,我轉變不了你,那就給申請辦班。我毫不猶豫地寫了「法輪功就是好」。惡警於國祥、張金山把我與另一個同修押送到公安局政保科,惡警於國祥問我你師父好不好?我說:好!他就讓我下跪,然後又問我:你跪誰呢?我告訴他:跪我師父呢!氣得他咬牙切齒地照我的臉上猛擊一掌,打得我頓時眼冒金花。接下來惡徒照我的臉上、身體上一陣拳打腳踢,邊打邊罵,把我打倒在地大約打了半個多小時才住手,我的頭和臉都變了形,頭部被打得鼓大血包,眼睛充血,臉部發腫青一塊、紫一塊,頭髮被撕亂,身體部位多處受傷。由於惡警於國祥的一頓毒打,當時我在例假期致使經大流血不止。惡警們不但不給醫治,又殘忍地沒有任何法律程序,將我押送到拘留所。由於失血過多,身體非常虛弱,惡警們不管不問,在拘留期間因我每天流血不止,向獄警牛利軍要衛生紙,惡警牛利軍不但不給還說:沒有衛生紙,用手摳等,一些不堪入耳污言穢語。在我大流血的一個多月的日子裏都是同修幫我解決的衛生紙。 我被非法關押到30天的時候,惡警們讓我們在釋放票子上簽字之後,晚上用警車將我們數名被超期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拉到公安局大廳,住一宿,第二天又將我們拉回拘留所,讓我們在拘留票子上簽字,又重新關押,就這樣多次反復。我被非法關押了將近三個多月,惡警們向我的家人勒索了300元保金才讓我回家。 2000年11月28日晚我在同修家看小報,惡警張金山領著林場的王愛軍、王愛民等人到同修家騷擾,發現了小報,於是我們三人被綁架到場部,惡警們逼供小報是從哪來的,我們不說,惡警張金山踹了我一腳,然後將我押送到拘留所。過了兩天惡警張金山、楊慧秋提審我,楊慧秋抓著我的脖領子往牆上撞,又給我一拳,惡警張金山還說:不說就把你嘴給打爛了。我對大法正信,不向邪惡妥協,在公安局長、政保科長等不法官員策劃下將我定為「煽動鬧事罪」勞教一年,送往哈爾濱市戒毒勞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