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4月17日】我們都是四川溫江縣的大法弟子。我們分別在97至98年間得法。 修煉前,我們每個人身上都有各種不同的病,有的還非常嚴重,如胃出血、氣管炎、風濕、骨質增生等,都是些不好治的病。通過學法,大家都懂得了修煉就是要按照師父說的重心性的提高,那麼就得要做一個好人,有了問題找自己哪裏做得不好,不埋怨別人,不計較得失。我們都記住師父教導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以「真善忍」作為我們作人的指導原則。就這樣,修煉後不久,大家身體都康復了,還覺得一身輕,幹活不費力。我們從心裏覺得法輪大法真是太神奇了,所以我們煉法輪功都有信心,都很堅定。 可是,就在我們每天快快樂樂生活,高高興興修煉時,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利用手中職權,非得對法輪功進行殘酷鎮壓,挑起民眾仇視大法,強行不准我們煉功。報紙、電台和電視大肆誣蔑、侮辱我們師父,誹謗大法。我們心裏真是難過呀,這明明是顛倒黑白嘛!我們想不通,後來我們都去了北京,想向政府說明大法的真實情況,可真沒想到,等待我們的卻是沒完沒了的迫害。 大法弟子A: 為了為大法說句公道話,我在2000年3月進京上訪,被天安門公安抓住,送到駐京辦,在地上坐了一宿。第二天鄉610的頭子胡冬祥把我和幾個功友接回。在北京火車站他強迫我們幾個把身上帶的錢全部交給他,還威嚇我們,如果不把錢全交出來,上火車後他叫列車員把我們喊到廁所去,把我們的衣服褲子脫光搜,萬一搜到錢就把我們用手銬銬起吊在火車上(我交出80元,到現在連手續也沒給)。在從北京到成都的火車上,幾天幾夜他沒給我們一頓飯吃。到溫江被非法拘留15天後釋放。期間,我母親去世也不讓回家看一眼,還逼迫我交150元生活費。 剛出拘留所的門,胡冬祥問我還煉不煉,我說煉,他就叫我簽字,接著我又進了虎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30天。在裏面過著非人的生活,每天強迫勞動剝銅絲7、8斤。5月12日胡冬祥把我和其他幾個功友接回鄉政府,在院壩裏站著曝曬幾個小時才放我們回家,還罰款800元。第二天把我們叫到鄉上逼我們簽字不煉功。我在高壓下簽了,放回家。 我剛剛停止煉功就生病了。過了幾天我去鄉政府聲明那天簽的字不算數,我要煉功。610的楊碧群兇狠的說:不算數就不算數!我回家每天堅持煉功。以後胡冬祥、余秀雲不分白天黑夜三番五次到我家騷擾,還叫家人把我看緊點,發現我走,就打電話舉報,獎金800元。6月29日把我叫到鄉政府在會議室坐一宿,30號中午才放回家。7月1日下午楊碧群等幾個到我家就抄家,他們抄走幾本大法書、還有資料,這還不算,他們還抄走了我家的電視機、毛毯等那些比較貴重點的生活用品。他們又把我和幾個功友叫到一起,不分青紅皂白就拳打腳踢。用皮鞋踢我全身,強行把我綁架上車拉到鄉政府,叫我跪著,又開始毒打,又用四股電線擰成一股,從腳心打到頭頂,一身打得傷痕累累、血跡斑斑。打幾個小時才把我放回家。 2002年3月我回娘家探親,鄉610的胡冬祥、派出所的李代春,村幹部家屬舒青秀竟然追到我娘家。看到我在娘家耍,無理的罰款100元。我始終不放棄修煉真善忍,在6月鄉政府陳××和村婦女主任陳智如又來到我家追查我是否修煉。我回答:繼續煉! 大法弟子B: 今年50歲。2000年5月我按照憲法賦予的公民的權利去北京上訪,告訴政府,鎮壓法輪功是錯的。5月19日,到北京天安門廣場打坐,警察就把我叫上警車,送到北京派出所,當天晚上我們縣就來人把我接回到溫江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回家才知道當地政府把我家抄了。聽家人說來人有610的胡冬祥、楊碧群等人,拿走一個單缸洗衣機、一部黑白電視機、三輪車一輛、自行車一部、錄音機一個、三個木箱子,箱子裏面有三床新毛毯、幾床新被面、一床毛巾被、其餘就是我們冬天穿的衣服。家人說他們抄家時甚麼證件也沒有,當時他們把家人叫走,然後才抄家。這哪裏是為我們煉功抄家,這就是打家劫舍,欺壓百姓。 同年7月又來了好幾個人,為首的有楊碧群,在我家亂翻,不知他們找甚麼,沒有翻到他們要找的東西,就把我的一包百貨拿走了,也沒點數。從那以後當地政府經常派人來騷擾我,給我施加精神壓力,沒完沒了的逼著我寫保證,罵師父,罰我在酷暑天到鄉政府院壩曬太陽。 2001年11月6日,我上午8點在鎮子場擺攤,突然過來一幫和盛鎮派出所、鄉政府的人,為首的有羅尹寧、余秀雲,把貨給我亂裝上車,就用手銬把我銬上,推上車到派出所審訊。說5號晚有我散資料。他們沒有證據,把我審了一天,拳打腳踢,打耳光,我說我有膽結石打翻了我家人會找你們。一個高個子說:你早就該死!晚上又來到我家到處抄,把師父的相片、煉功帶給拿走了。沒有任何證據,又把我非法關進溫江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直到13天我的膽結石痛起來了,他們為了推卸責任,才把我放回來。 我希望政府給我們一塊安靜的煉功場地,還法輪大法清白。師父教我們修「真善忍」做好人,法輪功能祛病健身,還能提高人的道德素質。我修煉真善忍,難道有錯嗎?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權利。 大法弟子C: 我今年62歲。 江氏集團殘酷鎮壓法輪功修煉者,並侮辱我們師父,誹謗、栽贓大法的手段一天更勝一天。2000年元月10日左右,鄉政府把我們全鄉的修煉者召集在一起,他們說:江澤民不准你們煉了,從今天起,如果再煉就當敵我矛盾處理。李天夫、黃洪石還當場放了誹謗大法的電視。散會之前,當場就把張留清銬上手銬抓走,最後叫我們在他們製造的黑名單上簽名才放回家。 過一段時間,鄉黨支部、鄉政府和鄉管學校的負責人以及學校的校長、駐村幹部、村書記、村長、主任等等,沒完沒了的三番五次到我家騷擾,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罰款等等手段威脅我,騷擾我的生活,又看到 電視、報紙、電台在江澤民的控制下一天到晚的誹謗大法、誣蔑大法,侮辱師父,我心裏難受,就在3月下旬踏上進京護法之路。到了北京迎接我的是被抓、被打、被關。在被惡警抓住送到四川駐京辦事處,在地上坐了一宿,第二天鄉610的頭子胡冬祥和派出所的公安王景善中午來接我和另外幾個功友。出駐京辦的門,610的胡冬祥就用手銬把我們銬上。到火車站胡冬祥就逼我們把身上帶的錢全交給他,威脅我們不給他,它就把我們用手銬銬起吊在火車上。他從我們幾個身上共掠走了數百元,到現在也沒給手續。一個公安得知他把我們的錢收光了,還罵一句:甚麼官啊,貪官。從北京到成都幾天幾夜也沒給一頓飯吃。回到四川,我還被非法關押15天。我丈夫送被子來,還逼迫交生活費150元才准看人、接東西。釋放那天,鄉610的邪惡之徒胡冬祥把我和幾個功友叫出門就問:××還煉不煉?我斬釘截鐵的回答:煉!他說好,把字簽了,到那邊去煉(指看守所)。剛出了魔窟又進了虎口,又被非法關押30天,5月12日放出。 在看守所,每天強迫勞動剝銅絲7、8斤,吃的菜裏還有糞渣,有老鼠屎,過著非人的生活。在看守所關押期間,單位的上級來人提審我兩次。第一次他們說中央規定不准黨員煉功,又說中央說法輪功是×教,我告訴他們我不承認是×教;第二次提審問我現在認識如何?我堅定的回答:「堅修大法心不動。」他們又說:江澤民規定黨員不准煉功,你要堅持煉,現在宣布開除你的黨籍。我沒吱聲。等一會姓王的說:你回去後寫一份檢討書交到鄉政府,叫他們送到縣上來。我也沒同意,最後問我幾遍,她改了話題:那麼你寫一份對法輪功的認識交上來,我說:對。就這樣收場了。 鄉610的胡冬祥把我和幾個功友拉回鄉政府的院壩裏站著曝曬數小時才放我們回家。胡冬祥還向我丈夫勒索車錢10元。之後經常有人到家騷擾,在6月27日~29日鄉政府又把全鄉的煉功者召集到鄉上,辦所謂的轉化班,沒一個人配合。我在會議室坐一晚上,有的在派出所坐兩晚上,6月30號上午放回家。7月1日鄉政府和610的那些邪惡就開始暴打學員,2號打張清術一天,強迫我寫保證不到甚麼地方去,還逼我交500多元才罷休。胡冬祥還對我拳打腳踢我。3號又打三江村的幾個功友。那幾天就像師父說的「天都塌了似的」,到處是一片恐怖,真叫人憂心啊。 我在拘留所裏,鄉610的胡冬祥和鄉政府幾個人(不認識)到我家要拆房子,要罰款。胡冬祥跟我丈夫說:罰你家一萬六千伍百元,還揚言:中央公安一萬,省公安五千,縣公安一千,鄉派出所五百。準備拆房子,一看房子太爛了,只有幾匹水泥瓦,不值錢,沒動手。就硬逼著我丈夫交出16500元,我丈夫說:她(指我)一輩子也沒掙那麼多錢。沒配合,他們沒辦法走了。 2001年元月19日,胡冬祥、駐村幹部王軍、村幹部、書記、民兵連長、村長幾人又把我叫到鄉政府,想轉化我。胡冬祥問,還煉不煉?我說:這個功法太好了,打我的腦殼都要煉。他把我的這句話重複了一遍:打你的腦殼都要煉。我說,嗯。他又問其他幾個功友:××還煉不煉?都回答要煉,一個也不配合他。就把我們非法關押幾天放回。中國年的臘月三十下午,縣委書記任庭生來,要我們放棄修煉,了解了我們在洗腦班的情況,看我們不配合,罵我們一頓,走了。鄉政府的看管我們的人(我不認識)又叫我們寫不到甚麼地方的保證,否則罰款兩萬,交了才放我們回家。回到家已是6點多鐘了,第二天就是誣蔑法輪功的自焚醜劇出台。 因我堅持修煉「真善忍」,以上的邪惡之徒經常到我家騷擾,經過我給他們洪法、講真象,有些人的觀念有所轉變。 我真誠的希望那些還在被江氏集團的謊言矇蔽得太深的人,為了你美好的未來,為了你的家人,懸崖勒馬。善待大法,福報無邊。 大法弟子D: 我52歲,小學三年級文化。 師父和大法給了我健康的身體,我是萬分的感謝師父和大法的。99年7月20日,中央某些不法官員開始殘酷迫害法輪功,當時我想:××黨是怎麼了,這麼好的功法,使人身體健康,道德回升,國家、民族、人民都有美好的未來,為甚麼不准我們煉呢?我實在是想不通。從7月20那天起,我的心一直不靜,總在思考。法輪大法這麼好,為甚麼中央要迫害?電視、電台、報紙等輿論工具不斷的誹謗大法,誣蔑師父……。我們老百姓心裏不安,也沒有說話的地方。 於是我在2000年3月末進京護法。在天安門被綁架。從北京回四川這段,和前面幾個同修經歷的都是一樣的。我和幾個功友上訪被誣蔑是「擾亂社會治安」,被非法關押15天。後胡冬祥來接,問我還煉不煉功?我很乾脆的回答:煉。他就叫我簽字。接著就送到看守所,又被非法關押30天。在裏面我們堅持每天早晨煉功,晚上學法、背法、煉靜功。 那些獄警強迫我們勞動,每天剝銅絲7、8斤,完不成就辱罵我們。吃的飯裏有老鼠屎,有蟲,菜裏有糞渣,有沙,有時連鹽也吃不上;睡的是水泥地,真象馬牛過的生活。30天滿,鎮610的邪惡之首胡冬祥拉我們回政府大院,在烈日下曝曬幾個小時才讓家人接走。 從此,那些不法人員經常來家騷擾我,有時故意半夜三來。在6月28日晚,以上的不法人員又把我綁架到鎮派出所,非法關押兩天兩夜,晚上坐在地上,白天勞動,還不給飯吃。在6月30上午11點多才放回家。7月1日那些不法人員就開始暴打大法學員,連打3天。7月3號下午鄉政府610不法人員十幾個(楊碧群、陳朝雲、余秀雲等)闖進我家,有的抄家,搶走師父經文,我的身份證和墊子。有的叫我罵師父,騙我罵了就不去鎮上。我堅信師父堅信大法,我不配合,他們就動手,掀的掀,拉的拉,就把我拉到車上去,拉到政府禮堂。把我掀到台上,一腳就把我踢倒跪著,開始毒打我。幾個彪形大漢換班打,一班是兩個人,從腳心打到頭頂。他們邊打邊喊我罵師父,罵大法,我堅決不配合。他們打累了就換一班,不知換了多少班,打了幾個小時,打得我頭腦不清醒時,就說了對師父不敬的話,他們才停手。在這裏我宣布在邪惡的高壓下,當時所說所、作全部作廢,弟子在這裏給師父合十賠罪。 打人的凶器用的約3公分粗的竹棒,還有四股電線擰成一股的打人鞭子,還用兩指寬的皮帶抽,還邊打邊辱罵我。打得我渾身冒血珠,衣服也染紅了,一身青一塊,紫一塊,就像皮球一樣,按起來是軟的。快到天黑時才放我回家。我的兒子十幾歲了,看見把我打成這個樣子,抱著我傷心的大哭一場,丈夫也不斷的流淚。鄰居有的也心酸,有的說他們太殘酷了,把人家打成這樣。 因我不放棄真善忍,在2001年臘月二十五,鄉政府的不法人員楊碧群和駐村幹部姚兆成等又將我綁架到鄉政府,這些惡人又叫我罵大法,罵師父,我堅決不配合。就把我和其他四個功友非法關押。我臘月三十放回家。 由於我堅修大法,牢記真善忍做好人,2002年5月13日(師父生日)下午我上街賣東西,因為在路上碰見兩個功友說了幾句話,被鄉政府的不法人員張碧看見了,又把我綁架到派出所非法關押半天。 6月份的一天,縣衛生局和鎮政府610的頭子胡冬祥和鄉政府的陳朝雲、李洪元及村幹部曾成明、吳勇等13個人到我家,先是偽善,要給我檢查身體。我說我現在沒有病了,煉法輪功煉好了。衛生局的人叫我不要說是煉法輪功煉好的,要我說是在醫院治好的。我說:我的師父教我們的是真善忍,我會說假話嗎?他們又強迫我放棄大法修煉,被我堅決拒絕,最後他們灰溜溜的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