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4月16日】我是大法弟子徐承本。我妻子賀秀玲因堅修大法被煙台芝罘區公安6.10與煙台芝罘區南郊看守所不法人員迫害致死一年多(詳情見:https://library.minghui.org/victim/i914.htm),其遺體至今仍然停放在煙台芝罘區殯儀館。本人曾多次找芝罘區610頭目李文光、南郊看守所大隊長張福田交涉,追究致死責任,二惡人一口推脫。案件被外界曝光後,我又向地方檢察院、法院起訴,均無一受理。後610不法之徒為「擺平」此事,提出賠償10萬元了事,被我嚴詞拒絕。 2005年4月9日早8點多鐘,芝罘區幸福派出所一姓劉警察又到我家騷擾,說是找我談談。我將其拒之門外,並質問他真善忍有甚麼不好,為何知法犯法。該警察走後又於9:30左右返回,說是奉所長之命來執行任務。我出去在樓道裏跟他講真象,質問他我們犯了哪條國法?到底是誰在犯法?除非依法開庭審判兇手,其他我決不配合你們! 該警察走後,國安局調查網的一輛車又在我家附近呆了很長時間。這個社會已經讓共產邪靈整得是非顛倒、黑白混淆、正邪不分了,不法之徒可以明目張膽將好人打死而不受任何懲罰,逍遙法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