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4月11日】2005年3月12日,長春市法輪功學員於鳳雲的殘疾兒子去綠園區派出所找母親,被惡警拖出扔在路邊很長時間,直到被路人發現,後不得不到醫院急診。 長春市綠園小區居民、法輪大法弟子於鳳雲是一位善良的家庭婦女,只因堅持修煉大法做好人,於2005年3月8日被綠園區派出所綁架。家屬幾次去派出所要人,派出所均不讓見。 3月12日中午,於鳳雲的兒子(殘疾,身體僵硬,生活不能自理)去派出所找母親,被惡警拖出門外扔在冰冷的髒地上,躺了很長時間(因身體殘疾自己無法起來)。後被過路人看見去找警察,警察出來後竟然假裝不知怎麼回事。後於鳳雲之子被送到208醫院急診室躺了一天一宿,這些執法者公然無視法律,對好人的瘋狂迫害褻瀆了法律的尊嚴,更是對人類道義和良知的粗暴踐踏。 我們強烈要求綠園區派出所立即無條件釋放於鳳雲,呼籲善良的人們共同制止這種對人類道義和良知的粗暴踐踏。 長春市綠園區派出所電話:0431──797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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