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3月31日】2001年3月27日,我們被轉移到遼源勞教所。給我們開大會的時候,檢察院的人說,我不信你們吉林的都是鐵板一塊,你們能堅持我們就能等,我們有人力物力,10年不行20年,甚麼時候認識到了甚麼時候放。 當時遼源30來個同修基本被迫妥協了,只有一個堅定的正在被酷刑迫害。我們沒有被邪惡的氣勢所嚇倒,堅持與同修交流,反轉化。與他們學法,同修一點點全部清醒過來了。 有一次,司法部來人檢查,所裏把我們這些比較堅定的都關到了四樓,然後找出他們認為轉化比較好的8個去應付,沒想到大部份都說「法輪大法好」,結果所裏氣得夠嗆,說,都是你們吉林這幫人整的。聲稱要報復,並打了那幾個同修。 有一天午休,在教育科會議室休息。聽到科長屋裏好像有打人的聲音。有一個功友去看了一眼,說是打人。我就出去了。大夥也都出來了,我喊一聲:集體發正念。有一個功友一開門,說都在裏邊蹶著呢。我一腳把門踹開,說:是大法弟子都站起來!隨後30來個功友都進去了,孔科長和一個犯人正在打大法弟子。當時科長喝了酒。見到這陣勢,一下子懵了,語無倫次的說:我是為你們法輪功師父清理門戶呢,你們我怎麼沒打呢?我最看不上的就是他們。今天轉化明兒個反彈的。我們說:警察打人是違法的,指使犯人就更是違法的。有一個功友說警察喝酒打人有期徒刑3年。六個被打的同修都站了起來,有一個同修握著我的手哭了,說:謝謝啊,還是集體的力量啊! 當時外邊有管教都沒過來,說法輪功鬧事了。過一會兒,外面警察也圍過來了,孔科長有點不知所措,我說大夥都去幹活吧。這樣留下一個功友跟他交涉,之後又一個功友寫了一封信我們聯名交到所裏,說明警察不應該打人,從法律角度講了這個情況。完事之後,孔科長跟一個同修說,我最感謝新生了。 檢察院去調查前,孔科長找到我們說,問你們啥可別說,我都花了不少錢才把事兒平了。我們說,我們修「真善忍」就應該說真話,但與我們沒關的我們可以不說。後來檢察院調查,我們講了事情的經過,檢察院人說:謝謝你們,你們維護了法律。 兩個月以後,管理科長和三大隊一個管教打死了一個勞教人員,又把這事勾起來了,結果孔被撤職,到崗樓站崗去了。那個管理科長被判刑三年(監外執行),那個管教也被法辦,這些人可以說都是遭了惡報。我們出所的那一天,孔哭著說,我們也做工作,你們也暗暗的做工作,別尋思我們不知道,但政府沒做過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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