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3月29日】2003年11月28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五監區的五十名大法弟子被強行拉入男犯操場上訓練,大法弟子站在零下二十六七度的寒風裏,惡警不讓戴圍巾、手套。被幹警和刑事犯看管,她們兩個小時一換崗,其中:肖愛玲(出監)、谷亞榮(出監)、程佩英、李萍、劉桂華、任秀英、杜桂傑被視為組織者,被大隊長陶書萍點名帶出隊伍,巡邏隊大隊長王亞麗欺騙說:監獄長找談話,把七人押入小號,迫害長達三十三天之久。 在小號裏她們遭受了嚴酷的迫害,二十四小時背銬。吃的是玉米糊,一勺鹹菜,每天兩頓。惡警不給吃飽還不算,還不讓她們上廁所,晚上十點才讓睡覺。 11月28日早上九點左右,惡警先將李萍、劉桂華押入小號,因李萍不脫衣服,不服從,惡警曹×將李萍衣服全扒光,只剩褲頭,然後穿上棉囚服,戴上手銬,扣到地環上,其餘進來的六人都被脫光了之後穿囚服,不讓穿鞋,光著腳。其中谷亞榮被扒的連棉褲都沒有了,穿一條薄秋褲,晚上十點多才讓刑事犯偷偷的把棉褲帶進來穿上。進屋後惡警曹×說:你們來這裏就得服從管理,這裏規定不許盤腿。大法弟子聽了都沒吱聲,她就挨個問:你服不服從,大法弟子都不吱聲,她就挨個打嘴巴子。我們七個已經都帶傷進來的,臉上全都青一塊,紫一塊。眼睛腫得面目皆非了,她還一個也不放過。給李萍和谷亞榮戴上腳鐐子,吊起(將腳),惡警曹×讓劉桂華光著腳站在冰涼的水盆裏說:把水站熱了再出來。讓任秀英、杜桂傑光腳站在水泥地上,往腳上澆水說:涼不涼。將肖愛玲、程佩英反扣在廁所旁的鐵欄杆上,站不起,坐不下。 一個月後,七人一起絕食抵制迫害,惡警對她們進行強行灌食,絕食三天後因谷亞榮心臟不好,血壓30-60,加之2004年的元旦到來,次日清早惡警將七人一起放出,回監舍裏銬在床頭上十八天,晚上站到午夜十二點,兩名刑事犯看著。直至七人腳站腫,不能再站立,坐在小凳上雙手背銬,惡警不給飽飯吃,七個人給四個人的飯。2004年臘月二十八在刑事犯韓小傑、焦雲傑的請示下,大隊長惡警吳豔傑才下令摘下手銬,對七人迫害長達半年之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