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3月20日】7.20大規模開始迫害法輪功學員不久,由於我先生是在國家機要部門,相比一般人壓力大,特別是我已經屬於「掛了號」的法輪功學員,隨時有失去人身自由的可能,而我又屬於那種認準一條路就不可輕易放棄的人,也就是說在我煉功的問題上,誰跟我都沒有甚麼商量的餘地,就是要煉下去的。所以,一段時間裏,不管我怎麼和先生講,他就是害怕還責怪我不顧及他和家人的利益、感情,最後他以離婚來威脅。 說實在話,我當時心裏確實挺涼的。他和家人在我煉了法輪功的日子裏看到我身心的變化,都是滿心歡喜的,也看了大法書,很認同書中所講的做人道理。在這時竟然說出這樣的話!可我當時並不生氣,反而認真的學法背書,真誠的審視自己的內心,最後坦然的和先生說:「你有壓力承受不了,我能理解我不怪你,要離婚也行。但是,你要答應我:和你的父母姐妹、單位領導同事、朋友同學等等關心你的人說,不是因為我煉功學壞了變不好了、煉了功不管家和孩子了,你才要求離婚的,是因為當前的壓力影響你的前途事業,甚至影響你的交際圈子等等,你才要離婚的。那樣的話,我同意離。」但是,接著我說:「我建議你,還是不要因為我選擇繼續煉功而要和我離婚,那樣,你的心靈深處永遠不會安寧的,因為,你親眼目睹和親身體會了我煉功後所帶給我們家庭生活的好變化。」 思考兩天後,先生嚴肅的和我說:「不離婚了。」在風雨飄搖的日子裏,這是我體會到的在大法中修的威嚴的一點。大法帶給人的是百利而無一害的,怎麼會因為煉了功反而要離婚。作為一個修煉人,是要放下對情的執著,但並不是因此而要離婚啊,離婚就表示放下了情嗎?婚姻是神給人安排的,離婚肯定不是神希望的,只要我們堂堂正正的,大法是無所不能的,怨緣也是能化解的。當時的情況下,我還想:我要是離婚了,又會給迫害我們的人增加口實,說我煉功的不要家,我不能讓他們得逞。 後來,我被非法勞教了一年。在這一年我不在家的日子裏,我不能親眼看到一個破碎的小家庭是個甚麼樣子,年幼的兒子是如何,只是年老的父母每次到勞教所看我的時候很憂傷。從勞教所回家後,我承擔所有的家務活,加倍的照顧好他們。但是不久,我發現先生有些異樣,婆婆也躲閃著我。終於我知道了,先生有外遇了。 如果在以前要碰到這個事情,我不知道會有甚麼舉動,肯定是不能接受這個事實。可如今,我學了大法了是個修煉人,我得理智的、站在修煉人的角度處理好這個事情,既不迴避也不把事情搞壞了,儘量不傷害人。 我和先生坐下來談。先生問我:還煉不煉功?我嚴肅的告訴他:修煉是我這輩子最正確的選擇,我永遠都不會放棄。接著,我說:「現在你在婚姻上對我不忠,是錯誤的,你得向我道歉,不管是甚麼境況下發生的,你也是在犯罪。在和我保持婚姻的前提下,你沒有再去選擇別的女人的自由。要怎麼樣,得先和我解除婚姻。雖說我現在沒有工作,沒有經濟收入,還在受迫害之中,一無所有,但真正為了你好,我得告訴你,你得為神聖的婚姻負責。而且,我還給你認錯和改正的機會,甚至也給你比較選擇的機會,可以離婚。並且這次你不要為我考慮,你主要考慮你自己的需要去作取捨吧。」 我不知道先生是如何自我權衡的,反正,從此以後,我們的家庭生活回歸正常,現在先生還時常幫我講真象呢。 在這件事情中,我體會的是:我們要心胸寬大,既不激化問題也不迴避事實,事情過去了不要糾纏不放。我並不怕離婚,但是我也並不因此而就去選擇離婚。在認真講清真象的同時,要把人應該有的倫理道德講出來,婚姻是神聖的要相互忠誠。不要怕因此而離婚了,一切破碎了,自己如何如何,更不要因此而嫉恨第三者。同時不要迴避這個問題,容忍這種不正當的關係,覺得只要他還照顧家、回家來就對這種事情不聞不問了。這樣是不行的,這不是人的正當行為。我們不是要真正為別人好嗎?!明明知道這樣做不對,將來是要受到神的懲罰的,就應該把事情挑明了,把問題解決了,在自我的婚姻中歸正不正的。這就是在家庭中證實大法。我堅信大法,一切就都在大法中歸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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