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2月7日】我姓張,現年六十九歲,家在鄭州市邙山區農村。1999年4月初得法。我是斗大的字不識一個的人,是靠聽師尊講法錄音和聽同修讀書學法的。修煉時間不長鎮壓開始了。突然間烏雲密布,邪惡猖狂之極,瘋狂的抓捕大法學員,失去了寬鬆的修煉環境,世人被謊言和欺騙矇蔽著。 我站在314省道路邊,仰望蒼天、捫心自問,這麼好的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你們卻利用手中的權力,編造著彌天大謊,欺騙著善良的百姓。你們可以收走我的書,但是卻收不走我學法煉功、敬仰師尊的這顆心。我牢記以法為師的教誨,向過往行人講真象證實大法。 2003年3月11下午七點,我從314省道邊一家未開業的液化氣站門前經過,迎面來了一輛大貨車把我撞倒在路旁,醒來時只剩下我孤身一人,這才發現車從我大腿根部一斜到肩膀壓過,小腹部位有個疙瘩,頭上擦了層皮,當時我只有一念,我是大法弟子,有師尊的法身保護,不要緊的,也不會出任何危險。我慢慢的爬了起來,找了根棍拄著回家了。第二天老伴和兒子非要帶我到醫院去檢查,全面檢查後沒有發現任何問題,大夫給開了八張膏藥的藥方。我對兒子和老伴說,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有師尊的法身保護,才會這樣,如果是常人早就碾成肉泥了。只要堅信大法,相信師父,就不會出任何問題。 膏藥也不要了,回家了。我逢人就講大法神奇,用自己的親身經歷證實大法,揭穿邪惡迫害大法的真象,抓緊學法煉功,沒過幾天,我很快就康復了。現在我的身體一切正常,就像沒有發生過車禍一樣。這神奇的事實,使我更加堅信大法。 今特請同修代書,感謝師尊給了我第二次生命,同時我也要更加努力學法煉功,講清真象證實大法,做好三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