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2月6日】我叫孫亞芳,女,38歲,家住吉林省伊通縣伊通鎮慶德村。2004年9月12日中午,我和丈夫貢林正在家中,伊通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李小東、孫淑萍、付立軍夥同西街派出所的惡警突然闖入我家,未出示任何證件、手續,進屋不容分說就讓我們倆跟他們走,我們夫婦不服從,五、六個警察瘋狂的將我在地上連拖帶拽硬往家門外的道上拖,我的鞋子都被拖掉了,半個多小時後,他們將我硬塞進車裏。我的丈夫也同時被不法警察劫持。 車上有一個警察惡狠狠的用一隻手拽我頭髮和衣服領子勒住脖子,把我窩在車裏,另一隻手用拳頭猛捶我的面部,致使我呼吸困難,幾乎窒息,那種感受無法用語言表達!頭髮掉了好幾綹,打得我暈頭轉向才住手。當時孫淑萍就坐在我右邊看著。 他們把我綁架到公安局國保大隊,我一進屋就癱軟在地上,倚靠在桌子旁(我當天正來例假),當時屋裏很多人都向我連吼帶叫,不一會兒,惡警付立軍甚麼也沒說,就突然向我胸部踹一腳,然後又用笤帚向我的臉抽來。經過一陣子的連打帶拽的折磨,我躺在地上,非常難受。不知隔了多長時間,大約下午4點左右,一個1.80米左右高的大個子,長瓜臉,30多歲,穿一個黃色夾克,手裏拿著一個一尺來長、手指粗的棍子,一進屋就開始對我刑訊逼供,我不說話,他就上來揪住我的衣服領子開始打我的手骨頭節,又用棍子兇狠的打我腦袋, 他們毫無人性的不知打了多長時間,打了多少下,腦袋嗡嗡作響,滿都是包。然後又用一本很厚的書砍我胳膊,這時我的兩隻手也腫起來了,他又用棍子重複打我的手,他的棍子每落下來,我的心、手都鑽心的疼痛。那時我強忍著疼痛善意的勸阻大個子:你作為警察,你打人也犯法。可他卻叫囂著:對你們法輪功不講理,不講法。他打累了,就抽根煙。然後就又接著問、接著打,他還兇狠的又在屋子裏四處找來一個空心的鐵棍子,開始專打我的腳踝骨,然後又用鐵棍子杵我大腿肌肉。同時又過來一個人用木棍打我的身體側面。兩個人夾擊打我一個人,就這樣他們一直折磨我到晚上9點來鐘才住手。他們在打我的過程中,孫淑萍、付立軍都在場。最後把我非法關進拘留所。一進監號,我全身疼痛,起不來。另外國保大隊隨後又返回非法抄我的家,他們甚麼也沒找到。 在惡警長時間殘暴的毆打下,我的身體和精神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和摧殘,當我的生命受到威脅時,他們仍不放人,在拘留的第五天,我的心臟出現異常現象、非常難受,身體已經承受不住了,這樣拘留所警察不得不把我拉到醫院,經過兩樣檢查,然後開始對我進行搶救打氧氣,最後醫生診斷為嚴重心臟病,心律不齊,168次/分鐘。國保大隊最後看人已經不行了,才通知家屬接人。我都不知道犯了甚麼法,為啥抓我,被折磨成這樣。 當我中午被放回家後,身體一直處於極度的痛苦之中,躺在炕上起不來,頭部腫脹,不能梳頭,前胸疼、前胸、肋條、腿、胳膊都還留有青紫,臉變形,頭腫的像大筐。我的精神更是受到了極大的刺激,不敢見人,不敢聽車響,一聽見車響,身體就哆嗦成一團,腦袋裏時常出現我當天被迫害的一幕一幕,晚間經常不能入睡,做惡夢,自己不敢單獨在家。 就是這樣,當天下午伊通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李小東、孫淑萍仍不放過我,又闖入我家騷擾,他們把一個無辜的人隨便抓去毒打致生命垂危,他們還明目張膽的對我和家人進行威脅,恐嚇說不要張揚此事,並否認有人打過我的事實,這是嚴重違法的!我目睹和親身感受到那些警察除了罵人就是打人,沒有一點人民警察的形像。 要知道人在世上無論做了甚麼事都得自己去承擔後果,誰也逃不掉,只是時間早晚而已。因為蒼天有眼啊!不是大法弟子對你們怎麼樣,我只是告訴你們真象,歷史的教訓還少嗎?希望那些跟隨江氏集團利用××黨迫害法輪功的不法人員,為了你自己、為了你的家人,應立即清醒、遠離邪惡!即使是為了權力、執行上級的命令或其它既得的利益,殘害善良,想一想等待你的未來是甚麼?不要等到償還罪業來臨時,那一切都無法挽回!給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吧,那就請記住」法輪大法好」! 參與迫害孫亞芳的單位及個人: 伊通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李小東、孫淑萍、付立軍等 伊通縣西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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