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2月5日】
圖: 關押和迫害法輪大法學員的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的新樓。其中:一樓左側是一隊,右側是二隊;二樓左側是三隊,右側是四隊;三樓左側是五隊,右側是六隊;四樓是七隊 |
圖:關押和迫害法輪大法學員的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的正門 |
圖:關押和迫害法輪大法學員的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的舊樓 | 圖: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的磚廠前的大坑。在2001年至2002年期間,朝陽溝勞教所強迫大法學員同犯人們每天挖土運土,為磚廠造磚提供材料。分4組,6、7人一組,每組中一人推一噸的翻斗車,其他人挖土,一車裝近一噸半的土,最高頻次一分鐘一車,一天達800車,這個坑就是當時大法學員被強迫同犯人們挖土生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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