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四日】湖北省監利縣容城鎮胡順先,現年61歲,於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修煉之前,她一直深受牛皮癬病痛的折磨,30多年了,多方求治,錢花了不少,都沒有得到有效治療,手中長期不離藥,曾在醫院被診斷是皮癌而送回。但通過這幾年修煉法輪大法,沒有花費1分錢,卻讓她的病不治而癒,這是所有接觸過她的人包括公安幹警都有目共睹的事。 修煉法輪大法不僅解除了胡順先的病痛,同時也減輕了她家庭的經濟負擔。以前,她家靠開一個冰棒批發來維持生計,沒煉功之前,只是一個「私利」當前的人,為了少繳電費就把商用電開成居民用電戶頭;後來通過學法,明白了做人應該按「真、善、忍」的標準去做,事事處處要為別人著想,於是她就拿了一萬元錢去電管所補交電費。她的身心之所以能得到這樣的改變,都是受益於法輪大法,法輪大法使人身體健康,道德回升,這樣的功法無論對個人、家庭,還是社會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法輪功在國家和群眾的讚揚聲中,迅速傳播開來。 天有不測風雲,中共政法委書記羅幹的連襟,所謂的「中科院院士」何祚庥,在天津少年報上對法輪功進行誹謗、誣陷。天津的學員就向報社要求澄清事實,結果等來的是公安幹警的抓人、抄家。在這種情況下,天津的學員就去北京上訪(這就是99年4.25的和平上訪,沒有口號、沒有橫幅,只是安安靜靜地等待總理接見)。當時,學員只是提出3點要求。1、釋放被關學員;2、允許法輪功書籍出版。3、執行國家對氣功的「三不」政策(不支持,不反對,不宣傳)。朱鎔基總理,接見學員代表後,對第一點作出了解決。不久,人民日報、新聞聯播上都發表了談話,強調國家沒有反對法輪功,也沒有不允許黨員、幹部練法輪功。當時國際社會對朱總理的開明政策給予了高度讚揚,稱為4.25事件為中國民主文明新的里程碑。 然而,當時集黨、政、軍大權─體的國家主席江××因妒忌法輪功修者日眾,妒忌朱鎔基總理所贏得的國際國內的聲譽。利用手中權力私自定法輪功為×教,不顧喬石等人的勸阻,踐踏國家憲法,一意孤行,下令在99年7月19日一夜之間全國抓人,從此慘無人道的迫害法輪功。同時災難也就降臨到了胡順先這個一字不識、只知道按「真、善、忍」做好人的老太婆身上來了。 1999年9月某日半夜,胡順先她們一家人正在熟睡中,監利公安局國安大隊隊長付岳成帶領三名幹警,身著便裝,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非法闖入她家,進行非法抄家。然後說要她和其妹胡年先(法輪功學員)去說幾句話,非法將她們強行帶走,這一去就是非法拘留15天,釋放時,還得交300元錢給拘留所。當時抄家時,她家坐墊下的一百元零錢,也不知身犯何法,被國安隊幹警余一華一併帶走。 半個月後,胡順先從拘留所出來,才知已無家可歸。原先她在賀龍廣場租了一塊地皮,花了不多錢在上面搭建了六間房屋,買了6個桌球檯,和老伴帶著孫女住在這面,靠此維持生計。誰知卻被國安大隊非法查封,沒收。在這樣無家可歸,無法生活的情況下,她連續到公安局三次找說法,她們不僅不給她解決問題,而且還連推帶罵將她趕了出來。她當時對他們說:「你們不讓我生活,我就去北京上訪」。他們卻說:「你去吧。去了我就關死你」。 胡順先想,不知道還有多少和我一樣受冤的法輪功學員,政府─定是不了解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我去北京向政府講清真象。相信政府明白了我們只是─群無任何政治目地,只是修煉自己,─心向善的善良百姓時,一定會給我們伸冤的。於是她走上了去北京上訪的路,那知到了北京,連信訪辦的門都沒摸著,就被抓進北京公安局,不僅沒有誰聽她的訴說,反而是電棍加拳腳。她被監利縣公安局接回來後,又非法關押在一看守所39天,一直到臘月二十三,政保大隊向她家人索要5000元保金,並又交300元錢給一看守所,才放其回家。原本已貧困的家,更是雪上加霜。 從此,胡順先就一直居無定所,生活無著落。憲法既然給予了每個公民都有信仰的自由和言論自由的權利,有上訪的權利,為甚麼別人可以上訪,而煉法輪功的受冤了就不能上訪呢!難道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嗎?信訪辦的大門是因人而開嗎?於是,她於2000年上半年又一次進京上訪。剛到武漢火車站就被聞訊趕來的監利縣公安幹警抓回。 這一次又非法關押了4個半月,直到她在一看守所瘦得皮包骨,已無法行走,每天只能喝─點水。幹警害怕她死在裏面才放其回家,走時又被看守所罰了一千元錢。剛家後,她堅持學法煉功,半個月內身體很快康復了。當時又快要過年了,她就和妹妹胡年先一起去上車看望80多歲的老母親,幫其收洗,準備過年,在那裏住了幾天。誰知公安局說她失去了監控,到處在找她們,一天大約9點多鐘的時候,二街居委會裴主任,夥同上車派出所幹警闖入其母家,說是要接她們回城關過年,強行非法將她們拖上警車,井又非法抄家。她們就這樣被帶到了城南派出所,一進派出所幹警曾熙就惡狠狠的說:「你們把我害得好苦,害得我扣了─千元獎金,」當時其妹說:「我們又沒害你。」 幹警曾熙聽後惱羞成怒,上來就是一耳光把其妹打翻在地,接著就是拳打腳踢,她上去拉時,四、五個幹警一起上來將她拉起來往地上摔。同時幾名幹警拖住其妹,上衣全被剝到頭部,上身赤裸,任由曾熙打了一頓。胡順先她們被打得不能行走,才被抬上了警車,送到拘留所,抬著扔進了號室。三天後,轉到一看守所。就這樣她們兩個年近60歲的老姐妹,沒有犯過任何罪,卻慘遭毒打,並非法關押。在這過程中,她們仍遵循一個修煉人的準則,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只是善意勸他們不要打人,打人是犯法的。 胡順先大女兒鄭從秀得知她們無辜被關又遭毒打,就找各級領導要求放人,並要到一看守所接見,有關領導被她弄得實在不得安寧,只好同意在臘月三十,讓其母女見一面。但事先國安隊長付岳成欺騙她說她女兒實在太厲害,讓他們不能安寧,並許諾,只要她們說沒被打,正月初八就放她們回家。結果等待的卻是非法勞教一年。胡順先女兒並沒有煉法輪功,心中充滿悲憤,在這種情況下只好去北京上訪,被監利縣公安局抓回去,非法勞教三年。勞教期間在沒有其女兒同意簽字的情況下,又單方面判其離婚。好好一個家,就這樣被監利縣公安局拆散了。 自從勞教回家後,各方面的壓力更大,周圍人都用一種怪異的眼光看待她們。因江××流氓集團驚心策劃的「天安門自焚案」、到後來的殺人案,把不明真象的廣大群眾對法輪功的仇恨煽動到了極點。胡順先修煉法輪大法多年,師父所有法理深深烙入腦海,法輪功修煉人不能殺生,自殺也是有罪的。再則,每個法輪功學員到北京去上訪只是為了向政府講清真象,和申訴在地方所受到的迫害。如果是為了甚麼圓滿自焚,那麼北京每天自焚的人應該是絡繹不絕了。一個修煉人絕不會自殺,殺人。以前在沒有鎮壓之前,那麼多煉功的人怎麼沒有誰自殺,殺人。鎮壓之後,就突然發生了這些事呢?在國外(包括香港台灣)有那麼多修煉者,沒有誰自焚殺人,怎麼到中國大陸後就水土不服了呢?另外,從焦點訪談播放的鏡頭可以看出破綻百出。 (1)王進東看上去燒得黑焦,可他兩腿間裝著汽油的雪碧瓶卻完好無損。最易燃燒的頭髮還安好無恙。並且受過燒傷的人應該是很痛苦的。他卻沒有半點痛苦之態。這只能說明他預先用了防火材料。 (2)小女孩劉思影既然做了氣管切割手術,氣管裏還插放有管子,怎麼四天後就能接受記者採訪,並唱歌呢?2個月後,一個活鮮鮮的生命怎麼突然死了呢? 這「天安門自焚案」與歷史上羅馬皇帝尼祿為了迫害基督教,放火燒羅馬城然後嫁禍於基督徒,是多麼驚人的相似呀!然而那些從來就沒有看過法輪功的書籍(因禁止出版也看不到)的人是很難辨別真偽的。為了讓人們不受矇蔽,為了讓人們不再誤解,不再仇視法輪功。胡順先向群眾發傳單、講真象,只是講清真實情況,並沒有涉及任何政治。結果又被關押2個月。 這次回家後,不法人員沒讓她安寧。有一天,城南派出所所長劉祥帶領一班人開著警車又闖入她家,謊稱其妹胡年先在他們所裏吵鬧,要其去勸解.她對他們說:「我妹妹是修煉的人,絕不會吵鬧,你們不用騙人,我不會去。」 劉祥一看謊言敗露,就原形畢露,抓住她的衣領就往車上拖。結果撞在車上,頓時鮮血直流,也弄了劉祥一身,他們只好將她送進醫院包紮。醫生一量血壓,當時高達200,而他們卻不顧這樣高的血壓隨時都可以給她帶來生命危險,還是將她非法關進了看守所。後來提審,才知道是因為另─名法輪功學員李巧枝被他們逼迫得離家出走了,他們找不到李巧枝就來抓她頂替。 就這樣胡順先又被無辜的關押了3個多月。後來在絕食抗議下,才釋放她,與此同時不法人員又將其妹胡年先,以村幹部找談話為由騙至警辦後非法關押,並勞教一年。 胡順先回家後居委會又派人日夜緊跟,在其床頭搭了一個鋪,吃飯,睡覺,上廁所,寸步不離,弄得她家裏人不得安寧。在這百般無奈下,胡順先只好離家出走。開始靠吃菜葉度日,後來就是去拾破爛,換點錢生活,夜間睡涵管。流浪了幾個月後,以為公安局不會再找她了,就到紅城租了一間民房住下。可又被不明真象仇視法輪功的人舉報了,又被非法關押9個多月。而在其離家出走後,公安局為了找她,向其家人施加壓力,要她小女兒單位不准其女兒上班,每天開著警車,大批人到家逼問,逼得她女兒要跳樓才罷休。不法人員又開車到朱河另一妹妹家,將妹夫抓來關押一夜,嚇得她妹妹當場休克。並且連鄰居蘇奶奶也不放過,說她有幫助其「逃脫」的嫌疑,無辜將她抓去關了幾個小時。 這幾年來,胡順先一家所受到的肉體和精神的迫害,成了其家人永遠無法揮不去的陰影。這一切都是江××及其追隨者所犯下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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