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2月22日】1999年7月23日,四川省涼山州越西縣公安局陳剛、石紹先及國安隊一夥將大法弟子陳京西等7人劫持至縣戒毒所,非法拘留3~5天(陳京西5天),製造恐怖,並脅迫本地區學員交大法書和寫保證等,人人過關、個個表態,實施精神迫害。從此,大法學員的電話被監控,被限制人身自由。 2000年初,大法弟子龍忠秀等4人依法進京上訪,4月4日被駐京辦軟禁,後由越西縣撒正榮、石紹先帶回,4月10日被國安隊木洛羅軍為首的惡警非法關押於越西縣看守所,直至10月份。與此同時,惡警怕大法弟子上訪,於4月初非法綁架陳京西、耿德新等3名學員,並非法關押於縣看守所至10月。並將龍忠秀非法勞教一年。所有家屬被迫每家交納2000元保證金,至今未退;單位則被罰款3000~5000元不等,給大法弟子家屬及單位造成極大的經濟負擔及精神壓力。 2001年,國安隊惡警木洛羅軍指使其同伙元德清將大法弟子龍忠秀等7人劫持至縣看守所非法關押3天,強迫家屬寫誹謗大法的保證才放人。 2001年大法弟子姜有玉等在同修胡雙飛家串門,被縣公安局以陳剛為首的惡警4人強行非法綁架到縣看守所,在關押期間遭到惡警用警棍等刑具毒打。有的家屬被勒索錢財,姜有玉等兩位同修被非法關押幾個月。 2003年「十六大」兩會期間縣公安局以王志文、李躍平為首的惡警劫持7個學員非法關押於原戒毒所內20天,並強化洗腦。2003年期間曾多次強迫洗腦,脅迫家屬寫保證。 據不完全統計,越西縣所迫害大法學員人數達18人以上,有6人至今被非法勞教與勞改。 以下是被非法勞改名單: 陳京西(8年半)、耿德新(9年)、龍忠秀等。 以下是被非法勞教名單: 李林蔚(1年半)、馮素清(1年)、姜有玉、吳世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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