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2月22日】鄭婆婆,女,62歲,湖北省人。她於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身體很快就獲得了健康,由於她按照「真、善、忍」修煉心性,性情變得溫和善良了,目睹她的變化,親人們都稱讚「法輪大法真好!」。1999年5-7月間,她所在地區有越來越多的群眾紛紛來學法煉功。 1999年7.20江澤民發動了對大法的全面邪惡鎮壓,大肆迫害法輪功學員後,一片赤誠的鄭婆婆為了講明法輪功的真象,要求停止迫害,依照憲法賦予她的公民基本權利,於1999年年底和2000年12月24日兩次赴京和平理性的上訪,卻遭到天安門便衣警察的誘騙,被非法秘密拘留。惡人沒收了她隨身攜帶的上訪材料和大法書,將她非法關押12天。 在非法關押期間,大把年紀的她不僅缺吃少喝,還受盡了惡警的打罵、折磨。她親眼目睹了惡警折磨其他大法弟子的情況:一位20歲上下的女修煉者被警察用打火機燒傷了臉後又用冷水潑身;一位30歲左右的男修煉者被警察用電棍從頭到腳的抽打;一位50多歲的老年修煉者在嚴寒的冬夜甚至被脫掉外衣、吊打長達5個小時。 2000年12月29日,原地區惡警強迫她的兒子隨同進京,將她接回家並非法將她關進看守所非法拘禁,時間竟長達28個月。 被非法關押的初期,鄭婆婆絕食8天。惡人怕擔責任,在給她治療、輸液20天後,妄圖將她轉入沙洋農場非法勞教、繼續迫害。勞教所方面說鄭婆婆有肺癌、胃癌、精神病等拒絕接收,又將她遣返回宜都看守所。 看守所以搜查大法書為名將鄭婆婆的衣服脫光,並用警棍毒打她;鄭婆婆在看守所堅持煉功,惡警經常將她掀翻在地,又抓起來摔撞在鐵架床上,拳打腳踢。惡警強行把鄭婆婆與刑事犯放在一起合影拍照。看守所副所長、女惡警發現鄭婆婆與同修抄寫師父的經文,還妄圖將其二人帶進男犯人的牢房……。 2003年4月25日,遭受28個月非法拘禁的鄭婆婆被釋放回家。但迫害並沒有就此停止。警方唆使當地村組長對她進行非法監控。鄉村幹部三天兩頭上門騷擾。回家後的四個多月中,鄉派出所警察對她進行非法抄家五、六次。 每到節假日前夕,大法弟子都有被騷擾的可能或被抓的危險。每逢年節,鄭婆婆想走親訪友都特別困難。2003年9月18日,鄭婆婆又被惡警強行用警車帶入看守所,她依然絕食,不吃不喝。因她心臟不好,惡警野蠻灌食、灌飲不成就輸液。鄭婆婆在清醒時就拔去針頭,惡警將其手腳捆綁,野蠻輸液,鄭婆婆始終不配合邪惡,堅持反迫害18天。到第20天時,惡人怕出事才不得不通知她老伴將她接回家中。回家她堅持煉功,僅20天身體又恢復了健康。 由於邪惡的不斷騷擾與殘酷迫害,鄭婆婆在家無一日安寧。於是她決定去外地胞妹家。2003年11月8日清晨6點,她剛上了客車,不幸被本村惡警撞見,惡警立即報警,隨後就用警車將鄭婆婆非法帶進了看守所,使她再一次陷入了魔窟。在被非法關押40多天後,她被折磨得身體虛弱到生活不能自理,惡警們見狀害怕出事,於是看守所長和大隊長(女)指使犯人強行讓鄭婆婆按指畫押、簽字認罪。接著,惡人讓她的子女將她取保回家,還威脅說要對她進行監外嚴管,同時繼續非法限制她的人身自由,規定她不准隨便外出。 這幾年來,鄭婆婆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堂堂正正做好人,卻連遭殘酷迫害,家無一日安寧。鄭婆婆何罪之有?這就是人權惡棍江××所標榜的中國人權「最好的時期」嗎?這就是江××所宣稱的對大法弟子的「春風化雨」嗎? 恭請世人憑事實與良心去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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