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2月12日】我是1998年7月得法的,當時在北冰芸時看見幾個老人在盤坐,就問:你們是在做甚麼?他們異口同聲的說:「煉法輪功」,叫我和他們一起煉,這功法很好,祛病健身,教人學「真善忍」做個真正的好人,身體就會好。我說,等我回家考慮一下。當天回家後和家裏老幼講要去「煉法輪功」,家人同意並支持。 第二天早上我就去和他們一起煉。從此天天堅持,風雨無阻。因我不識字,請到一套師父在濟南的講法磁帶,靜心的聽老師講法。師父講:「作為一個煉功人,首先做到的就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從此改了我的壞脾氣。在得法之前,我是一個得理不饒人的好強者,在家、在外,鄰居之間爭爭鬥鬥,罵人是我的家常便飯,因此得了一身病。聽了李老師的高德大法後,漸漸明白做一個超常的比好人還好的人,才能達到祛病健身的目地。果真如此。我一邊學法煉功,一邊在心性上提高,做每一件事情,我都記住自己是個修煉人,要用大法來嚴格要求。不久,師父給我清理身體,使我真正感到一身輕。不僅如此,連我家中老少都受益匪淺。 然而,在1999年的7月20日,突然聽到中央新聞報導說,不准煉「法輪功」,當時我心痛難受,接受不了,這樣好的功法為啥不讓煉,反而被誣蔑。為了給大法討個公道,還師父清白,我決定去北京向中央政府向世人講清真象,以我親身受益的事實佐證,因我在中央新聞上看到也聽到朱總理說:人民群眾對政府有不解的問題,可以去北京上訪。誰知一去到信訪辦,沒有人接待,卻是些亂抓人的惡警,才知被騙了。我被抓送到當地駐京辦事處,由他們打電話給當地公安局通知片區的派出所。辦事處通知我的家人拿1000元去交才肯放人,誰知回到當地,還不准我回家,不法人員把我關入拘留所半個月交了100多元生活費,又被投入看守所強制洗腦迫害一個月。 此後,公安一科惡警和派出所經常上我家恐嚇,不准我走動,不准講大法的事。2002年2月我又一次被強制洗腦迫害。不管惡警怎樣干擾,罰款等迫害,都阻擋不了我堅修大法的心,我抓緊時間講清真象。每到一處,講到一處。凡聽到真象的人都很高興,還說謝謝,我就說,謝李洪志師父、謝大法。 我得法6年多來,在偉大恩師的慈悲教誨下,我與家人,鄰居和睦相處,環境變好了,都是大法顯神威。我一定按師父要求,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該做的,不辜負恩師的慈悲苦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