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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枝花市63歲大法弟子王光志被迫害致死
【明慧網2005年2月12日】四川省攀枝花市大法弟子王光志被非法判刑2年,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後送回家,於2004年10月含冤離世。

王光志,男、63歲,1999年7.20以前曾擔過煉功點的輔導員。99年7.20大法遭到了江氏集團的誹謗和迫害以後,他為了證實大法,利用各種方式給世人講清真象。

2001年王光志被惡警查到了講真象的信件,馬上就被非法抄家和綁架。惡警將他綁架到鹽邊縣金谷酒家進行毆打,手段極其殘忍,隨後將他吊了三天三夜,並將師父的法像放在他的腳下。

王光志絕食38天,遭惡警強行灌食並把門牙都撬鬆了。王光志被非法判刑2年,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時才送回家中看管,於2004年10月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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