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12月20日】我在馬三家教養院被邪惡迫害了兩年多,以下是我自身的情況和我所見的一些事實及一些殘酷手段。 我是在家中被綁架到馬三家教養院。時間是2003年,當時馬三家教養院非法關押一千二百多人,現在有四百多人。那時每個分隊大約都有70多人,對新進來的法輪功學員,惡警不讓進室內睡覺。早起1小時,晚上到11、12、1點不等,他們一切都是封閉的。飯打回來吃,上廁所是單獨,不讓和任何人見面。對於過半月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惡警就進一步迫害。迫害地點是三角庫(沒有窗戶,24小時開燈)、還有一樓走廊,樓梯拐角處,水房,晾衣場,食堂,還有更髒的地方--幹警廁所,並且一日三餐在廁所裏吃,又不讓家屬來看,寄信都收不到,不讓去小賣部購生活用品。 2003年11月,馬三家教養所開始所謂“攻堅戰”(加重迫害)。不讓法輪功學員睡覺,連續十多天的,還有二十多天的。12月5日遼寧省又組織五市大約50多人的邪悟團,在綜合樓吃住,把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分批和各個的往綜合樓送去迫害。晝夜只睡2小時覺。有的被打,有的被強迫盤腿加背銬,再用繩子把頭和盤著的腿連上。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從綜合樓回來,再送晾衣場凍,每天也是十多個小時,一天三餐都在晾衣場吃,那是2003年的12月中旬,還有法輪功學員被小掛,大掛(小掛大拇指,大掛手腕和胸部)。腳有著地,有不著地的,地點是幹警廁所。還有趁法輪功學員都睡著了,在一樓庫房裏進行迫害,把法輪功學員按在地上幾個人一同用腳去踩,有的4、5個人一起來拳打腳踢的,有的用膠帶貼嘴。 再有加期迫害,喊法輪大法好加期;不穿邪惡發的衣服加期;不做操加期;不勞動加期;不背三十條加期;農曆新年給師父拜年加期;不上邪惡組織的課加期;不上大禮堂聽報告加期;寫聲明的加期,……每次加期天數不等,少則10天,多則幾個月,半年的。再有不穿馬三家教養院發的衣服,就不讓上廁所。有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在屋內解大手,還不讓出去倒掉。有的法輪功學員去廁所方便了,讓惡警看到了,就不讓出來,直到半夜。我們就托人把情況向有關的官員揭露,後來幹警就多次的把我們筆都收走了,自己也把警牌翻過去了,後期就不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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