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11月8日】關於法輪功問題,現在社會上的人不太議論了。人們被電視的造假宣傳矇蔽著。還有一些修煉者被迫害入獄、妻離子散,人們就認為是法輪功不好。這種說法是錯誤的。那是因為人們只聽了政府造謠誣陷的宣傳。 人們如果深入了解一下就會一清二楚。法輪功修煉人,他們是按“真、善、忍”做事,對自己要求很嚴。而公安辦案單位卻將這些好人送進監獄、勞教所、看守所。政府天天高唱要講“法制”,可對待法輪功就不講法律了。被勞教的有許多都是60多歲的老人,而在勞教大綱上明文規定60歲以上是不准勞教的。更何況法輪功修煉人在社會上只是煉功祛病健身,按“真、善、忍”要求做好人,沒有違法行為,對社會沒有一點危害。而公安惡警為了達到指標,不管人家如何就強行綁架,而且頭一天抓人,第二天就送勞教。到醫院不檢查身體,直接做假病歷。真是執法犯法。 黑龍江省大慶八百坰公安分局在辦理大法弟子的案件時,作為執法部門直接造假,而且對大法弟子家庭進行破壞,勒索大法弟子的錢財。大法弟子被抓後,因無處申冤,只有靠絕食對非法迫害進行抗議。那些進行迫害性野蠻灌食者還說甚麼是為大法弟子好,為救他們。請問,如果不把他們抓來還用你們救甚麼?大法弟子不配合灌食就將手腳銬上,給他們插上鼻管多少天也不取下來,不是利用灌食進行迫害是甚麼? 惡警還利用刑事犯包夾大法弟子。包夾人員都是些社會渣子。他們對大法弟子灌食、打罵、往口中吐痰、灌酒、澆涼水、澆熱水等等。前段時期,新送勞教的大法弟子李業權就在絕食中受到如此迫害(酒是幹警拿來的,勞教所規定不能有酒)。利用真正的刑事罪犯迫害好人,世界上有哪個國家能做得出來?! 大慶前一段時間為了迫害這些好人,還專門召開了由公安局、勞教所、610、司法部四方會議,決定因絕食死亡的,勞教所不負責。其實他們從來就沒有對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家庭負責過。現在大慶勞教所有大法弟子十三人,看守所還關押大法弟子二十多。這些人是政府的機構把他們關進去的,在那裏發生的一切當然就要由抓他們、關他們的人負責。開這樣的會,做這樣的決定,這個政府機構還自稱是“為人民服務”?其實是相反的,對付人民的。 610和公安惡警任意給奉公守法的大法弟子扣上“擾亂社會治安”罪名對他們進行逮捕和關押,破壞他們安定的家庭生活,給他們帶來威脅與恐懼,所以,真正擾亂社會治安的恰恰就是那幫惡警和610的惡人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