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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製自焚“新聞”掩蓋不了迫害真象
文/黎鳴
【明慧網2005年11月5日】11月3日中新網拋出了一女子在北京南長街附近自焚的“消息”。以中共媒體的撒謊本性,這個消息並沒有甚麼可信度。在六年多的迫害法輪功運動中,中共媒體一直在用自焚、自殺、殺人等血腥案件誣陷和栽贓法輪功。2001年1月23日的天安門“自焚”案是其中的超級謊言劇。

法輪功是佛法修煉,明確禁止殺生和自殺。中共媒體幾年來對法輪功的誹謗、攻擊、栽贓的報導中,充斥了大量駭人聽聞的各類血腥案件,可見中共的媒體就是偏愛自焚、自殺和殺人,這不能不說是中共嗜血本性的文字演繹。

自99年7.20中共和江氏集團公開迫害法輪功至今,已證實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有2776人。這麼多善良無辜的修煉人被虐殺,卻從未見中共媒體有一點報導。不僅如此,中共還嚴密封殺迫害法輪功的真象。就在今年6月16日,原是瀋陽魯迅美術學院職工、37歲的法輪功學員高蓉蓉,因揭露被瀋陽龍山教養院惡警唐玉寶、姜兆華電擊毀容的事實真象而被謀殺。曾參與營救高蓉蓉的幾位法輪功學員至今被非法關押迫害,有的人已被迫害得生命垂危。


瀋陽魯迅美術學院財務處法輪功學員高蓉蓉

高蓉蓉2004年5月7日被酷刑折磨,臉上是電燒灼傷。照片是受傷10天後拍攝的

中共媒體這種選擇性的報導和不報導之間,極其鮮明的體現了中共如狼似虎的吃人本性,它的報導是為了害人,它的不報導更是為了使其能夠為所欲為的害人。天下之大,恐沒有比中共更邪惡的了。

中共媒體這次報導的“自焚”,沒有像2001年1月23的天安門“自焚”偽案那樣來個徹頭徹尾的全方位“報導”,似乎是接受了被國際社會揭了個體無完膚的教訓,只是稱“自焚”者是河北石家莊的“法輪功練習者”李曉英,還在報導最後加了一句“相關調查工作仍在繼續中”,試圖給人以“客觀、真實”的感覺。但是,明白法輪功真象的人們都清楚,中共媒體從沒在與法輪功的報導中有過真實和客觀,這次也一樣。李曉英被非法關押於石家莊二監獄遭受迫害的真實它們不報導,被勒索上萬元不報導,被非法監禁的期限已滿監獄仍不放人不報導,被非法送河北省所謂的法制教育中心(洗腦班)強行非法洗腦不報導,石家莊二監不准因迫害導致身體狀況不好的法輪功學員保外就醫也不報導,它們卻拋出了曾、羅等邪惡黨徒為配合新一輪大抓捕而上演的燒人悲劇。為甚麼?有頭腦的人不難得出結論。

狼永遠不會有羊的本性,流氓永遠不會有善良人的邏輯。中共的狼本性在六年多對法輪功的邪惡迫害中已彰顯無遺。

當日前一篇文章: 中共媒體再次以自焚事件誣陷法輪功
當日後一篇文章: 讀《李斯列傳》看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