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11月28日】我在講真象的過程中,遇到一位從大連市看守所出來的一位善良人。大連市看守所位於大連市甘井子區南關嶺的姚家地區,她曾是一名刑事犯,她給我講了她親眼目睹大法學員在那裏被迫害的情況: 管教人員,用鐵鏈子把大法學員綁在床上,不許上廁所,全部在床上拉尿,再由刑事犯清理。惡警唆使刑事犯強迫給大法學員灌食,她親眼看到一個管教人員用針扎大法學員的每一個手指,慘不忍睹。 她說:管教人員還強迫我給大法學員灌食,我對管教人員說:「讓我洗涮侍候都行,灌食這種事我死也不幹。」管教拿她沒辦法。她每天給大法學員洗涮,因為不讓大法學員上廁所,她曾先後護理過8個大法學員。她說現在裏面大約還有10個大法學員。 她手上有一塊疤。她說是審理她的案件時,被審問人員用煙頭燙的。我又問她:「你是怎麼出來的?」她說她也不知道,有一天看守所所長把她調出去問話,問她想不想回家,她說當然想了。所長就讓她收拾收拾走了!就這樣回來了。 我告訴她善惡有報,因為她有正念,善待了大法學員,沒有給大法學員灌食,給自己選擇了美好的未來,自己受益了。 她說她知道大法學員都是好人。她會背師父的《洪吟(二)》中的「大法好」,還會唱大法真象歌曲。我對她講真象,她說她都明白,並要退出共產惡黨的一切邪惡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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