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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有良知的犯人揭露大北監獄的罪惡
【明慧網2005年11月27日】作為一名刑事犯人,違反法律,傷害他人,危害了社會,我們是有罪的,受到法律的制裁是應該的,我們服法﹑認罪,而且更想好好改造,改掉自己的惡習,走好人生最後的路,挽回給社會及家庭和他人造成的損失。我們渴望有一個能夠幫助我們改正錯誤的環境,好好向人民贖罪,更希望有真正的令我們佩服和信得過的人民警察為我們指明方向,給我們好的影響,帶我們走正路,使我們能夠早日回歸社會。

但是入監後,我們看到的,親身經歷的使我們很失望,甚至於很絕望。因為在這裏學不到東西,甚至在很多方面還挺好的人到這裏來都學壞了,勾心鬥角,明爭暗鬥,拉幫結夥,陷害他人,行賄受賄,牢頭獄霸公開勒索、敲詐,好人被逼得無路可走,而且找不到說理的地方,找不到評理的人,誰不服誰挨打,誰不送禮誰遭罪,誰反映情況誰就要倒霉。這裏沒有刀槍相逼,但有電棍和拳打腳踢。就連犯人吃不飽都不敢向上反映,誰反映了這裏的真實情況,透露了這裏的黑暗就會有受不完的魔難。多少次上面派人調查,其結果是不但沒有解決問題,反映情況、說真話的犯人反遭惡運,形式不但沒好轉,反倒更加惡劣。來調查的人將他們弄到的情況賣了一個好價錢。一次次悲劇已經使這裏的犯人不敢說話,更不敢說真話。犯人說:天下烏鴉一般黑呀!不過,監獄裏的烏鴉更黑。下面僅提供幾方面的事實情況,但願這次能有一個好的結局。

一是該監區(女子監獄整個都一樣)對法輪功的人格外殘忍。隊長不打他們,安排犯人打他們,我們不打,隊長就打我們,就罰我們、加勞役、扣分、停賬,把我們折騰受不了的時候,無奈我們就得去打他們,去折騰他們。

說實話,我們真不願意那麼做。他們同我們不一樣,哪方面都要比我們好。折磨他們的辦法包括不讓他們睡覺,白天黑夜蹲著,每頓飯只給他們一個不足一兩的窩頭吃,不喝水,不給菜吃,不給湯喝,不准買東西,停用日用品。不准任何犯人同他們說話,不准任何人給他們東西吃、用,不准接見,不准給家裏人打電話,不准寫信,不准去廁所,不准洗衣服、洗澡,一蹲就是幾十天、幾個月。

對還不「轉化」﹑不寫「悔過書」的,隊長稱為「頑固者」,犯人就把他們綁起來,扒光衣服侮辱他們,用針扎他們的手和陰部,用板條抽他們的身,用冬天冰冷的水從頭澆到腳。如果他們倒下了,昏過去了,那就更好辦了,就抬到樓下醫院,由那些醫生配合,將他們綁到床上,四肢全綁上,胃裏下上管,兩手吊綁,一綁幾個月,直到他們寫了「三書」為止。

指揮做這些事,使用這些招數的是科長吳燕,隊長趙小紅、賈迎春,以前的監區長於成水,現在的監區長王紹平。五監區的法輪功遭罪最重的有李文生、姚玉華、王利華(已刑滿回家),現有張光媛、荊平、邵長華仍在承受折磨,前幾天被綁在監舍,趙隊長安排姜冬梅和號頭蔣怡還有犯人於梅三個人將她打得死去活來。吳燕指揮,監控隊長和犯人做,邵長華仍沒寫,科裏準備在國慶節後對她採取更殘酷的辦法。

還有劉延俊,她躺在床上已經一年多了,下半身癱瘓了,兩腿肌肉萎縮,從去年保外收回到現在,她一直是吃一口吐一口,吃多少,吐多少,吃下去的東西用不上幾分鐘全倒出來。我們叫她「倒食症」,血壓高,幾次測量都是200多。她心臟有病,經常昏迷,一個月甚至幾個月不大便,小便失禁,外診檢查說她有胃炎。上次犯病時不會說話,言語不清,到現在仍沒完全恢復。前段時間(從去年底)監區見她快要死了,說給她辦「病保」,帶她外診,到監區醫院去複查、鑑定,說是可以保外,不知甚麼原因現在也沒放她,隊長說是監管局的事。劉延俊抓來時有140多斤,幾個人都抬不動,現在只有70多斤。這些人的家裏人已經付出太多了,錢花到位了,不然,他們是難逃一死的。

劉延俊及所有的法輪功,我們殺人犯也沒像他們受那樣的折磨,瞅他們確實挺可憐,挺悲慘的。但得承認他們確實思想乾淨正派,與世無爭,有禮貌,甚麼好事從不爭不搶,壞事從不幹。這方面的事可以直接調查他們。隊長中午不帶飯,晚上值班或其它消費,由姜冬梅從剋扣犯人的錢裏給安排,可以說他們都受益了,犯人有苦只能往肚裏咽。監獄要求幹勞役到晚上9點,隊長就叫我們把活帶到監舍幹,一幹就幹到後半夜,實在受不了,比「半夜雞叫」還要扒皮呀!

二是剋扣犯人,以五監區為例。犯人買東西的賬每月幾乎每人都差賬(多扣錢),少則十幾元,多則上百元,而且不許查賬。你就是硬查,也沒人給查,也沒人過問,反映情況也沒用,錢也找不回來,再要是繼續要下去,就從勞役量上給你加,讓你每天幹到後半夜也完不成任務量,以此為藉口開始整你,收拾你,而且殺雞給猴看,害怕受這份折磨,其他人就不找了認倒霉了。這還不行,對賬上存錢的犯人,不但剋扣,還要經常「進貢」和送禮,否則,也要用同樣的辦法來收拾你,直到你認命為止。隨便打,沒人管,找隊長,隊長說你不服從管理,不完成任務,臭罵你一頓,一切照常。剋扣的錢哪去呢?

五監區的犯人頭兒叫姜冬梅,兼當福利員,她就是牢頭獄霸了,犯人中她一手遮天,只有恭維,不能反對,還要勤上錢。剋扣來的錢轉存到接見餐(當然採取一定手段),因為接見餐存錢,不上錢卡,沒人知道,私下買賣和交易方便。買的東西親自送到買者手裏,親手簽字,不易查賬。買的東西轉送到監舍或其它地方,隊長們同時可以受益。所以姜冬梅腰越來越粗,膽子也越來越大。很多犯人覺得這裏簡直比地獄還黑。四小隊的犯人頭兒叫張利,該小隊的犯人油水快被她詐幹了,犯人敢怒不敢言。9月13日-14日檢察機關來人調查,很多犯人不敢說真話。

監獄里弄虛作假更是叫犯人頭疼。今天要是上面的頭兒來檢查,粗糧馬上改成細糧。第二天再找回來。趕上過年過節做細糧,節後、年後再給用粗糧補回來。來檢查時,菜裏放幾塊肉,平時連個肉星也沒有。監獄裏賣的東西漫天要價,特別是超市和接見餐,東西非常貴,比如說外面零售28元一箱(8斤)的餅乾,這裏要賣40元;外面零售21-27元一箱的方便麵(各種食品),這裏要賣到30-35元,今麥郎﹑康師傅等45-50元;拖鞋外面賣5-7元,這裏賣15-20元,僅舉此例。而且一概不許從外面帶任何東西進來。

家屬接見最低起價150元,給的菜(4個菜左右),就是外面賣的5元錢一盤的水菜,幾乎沒有肉。200元以上可以見到肉,一盤僅有10片的鍋包肉要50元,一盤僅有20幾個幾乎看不見肉餡的小餃子50元,其它的不用說了,而且必須得買,上來甚麼菜必須接受、付錢,否則,不許接見。9月14日,檢察院來這裏調查,接見餐怕露餡兒,不賣東西給犯人,怕走火。

總之,監獄從上到下,從幹警到下面的犯人(那些牢頭獄霸)黑得不能再黑了。甚麼是法律?法律就是錢!甚麼是執法?執法就是要錢!沒有錢、不給錢甚麼都不好使。你想減刑、假釋、保外,想少受折磨,那就得掏錢。那個法輪功劉延俊要是家裏能掏出錢,早就保外了。

各監區犯人花幾十元和上百元買的箱子和被褥,出監時不准帶走,留在監區或出監隊,好賣給下一批新來的犯人。新來的犯人到入監隊是最難的一關,幾千元錢一個月或半個月後,只給剩下幾百元,全部換成東西(高價賣),不要也得要,錢不經犯人直接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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