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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和原諒自己的背後
文/大陸大法弟子 金明
【明慧網2005年11月13日】在證實大法做好三件事的過程中,發現個別同修間存在一些不好的現象:有同修在明知自己不對或做得不好時,仍不忘為自己辯護幾句,為自己開脫一下;有的沒煉功或沒發正念,自己原諒自己:算了,太忙了,以後補上吧;有的做一件事情,有能力能做得更好,但因太麻煩或難度大,就打了「退堂鼓」不幹了;還有的晚上12時發正念,心想:太睏了,躺著發吧……等等一些不正常的現象。

這就像自己衣服上有了髒東西,不去趕快洗掉,卻不忘向別人聲明:這不是我弄的。而明知道自己身上有髒東西卻又推托不洗或不認真洗,走走過場,應付應付,自欺欺人。這是甚麼心理啊?

為自己辯護是想向他人說明自己沒有責任或減輕自己的責任,仍是放不下一個「我」字;而自己原諒自己則是懈怠,是不能嚴格要求自己,不能嚴肅對待修煉,明明知道不對,卻放鬆自己,不去修掉自己不好的東西,這是被不好的觀念干擾,是不精進的表現。

通過這些現象,深究一下,發現原來自己身上就有不少類似的問題,以前沒有在意,現在全暴露出來了,是師父藉此點悟自己的,那正好修掉它。於是寫出此文,願和有此現象的同修共同精進,抓緊做好。

最後重溫一段師父講法:「其實大家想一想,過去的修煉人要耗盡一生才能走完的路中都不敢怠慢一刻,而要成就大法所度生命之果位的大法弟子修煉中又有最方便的修煉法門,在這種證實法修煉最偉大的榮耀瞬間即逝的暫短修煉時間內怎麼能不更精進呢?」(《越最後越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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