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11月1日】2005年10月28日,以色列特拉維夫市的法輪功學員,在中使館前用希伯來文和英文宣讀了於10月9日發表的《法輪大法學會公告》,告誡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立即停止迫害,棄惡從善。 法輪功學員代表宣讀《法輪大法學會公告》 |
過路的行人都被吸引過來,有人問:“你們到底想達到甚麼目地?” 一位法輪功學員回答:“我們不是為了得到甚麼,而是讓那些在迫害法輪功的罪人能夠有機會挽救他們自己;因為在不久將來,所有罪人將無法逃脫正義的審判;我們希望給他們一個思考和改過的機會。” 呼籲制止迫害 |
最後,法輪功學員把一封中文的《法輪大法學會公告》放入了中使館的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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