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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彭州市看守所對大法弟子的迫害
【明慧網2005年10月25日】在彭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著五名法輪功學員已有18個月了。這五名法輪功學員從被抓捕到判刑,在整個過程,彭州市公、檢、法以非法的手段,濫用法律,違反法律程序,說白了,他們對法輪功就根本沒有講過法律。大家知道派出所對任何嫌疑人詢問置留不得超過24小時,這些執法人員卻對法輪功學員長達七天七夜的刑訊逼供,採取毒打、潑冷水、浴淹(把頭按進浴缸閉水),手反銬上踩,木棍不停地敲頭,不准睡覺,牙齒打掉後吞進肚裏。

在看守所從拿委託書到拿起訴書,也超過規定的法定期限,又從拿起訴書到上法庭接近三個月,這也超過法定期限。按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超過法定期限就該放人,法輪功學員也要求過放人,他們卻置之不理。在法庭上,他們口口聲聲說是對法輪功學員依法審理,法輪功學員可以依法行使自我辯護的權利。可法輪功學員依法行使辯護,檢查員陳輝便破口大罵:此人「認罪態度不好,頑固不化,應該重判」。

從2005年4月11日判刑到現在已超過投牢的執行期限,在彭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的身體極度虛弱,長期在光線黑暗的監室,使大法弟子的眼睛視力極度下降。頓頓水上漂的飯菜使大法弟子的身體酸軟無力,看守所昂貴的副食與生活用品也給大法弟子的家庭帶來了嚴重的經濟負擔。如有上級來檢查時,管教幹部教唆在押人員說這裏的副食與其它生活用品只是比市面上的高10%,誰說真話誰就吃不完兜著走,實際上比外面的價高出一倍,比如:一支高露潔牙膏賣8元,市面上賣3-3.50元。

生病自遭殃,得不到及時治療,在看守所流行這麼一句話,是獄醫說的,只要你得病一報告,得到的第一句答覆是:「得不得死?不得死就啞起(意思是別開腔),你以為這是住賓館嗦。」前段時間,龍堪公司有個經濟犯給看守所建議,副食與生活用品價格太高了,是否降點價,結果被戴戒具一個多月,還停賣這個監室的一切副食與生活用品,這個監室的犯人解大便都是用水洗臀部。這都是那些慫恿惡人踐踏法律,殘害法輪功過程中累積的「經驗」。現在這些邪惡之徒不光是在殘酷迫害大法弟子,連世人他們也不放過了。

我們敬請所有善良的人們,都來關注彭州市公檢法與看守所的所作所為吧,制止這些所謂的執法人員們踐踏法律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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