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10月20日】10月18日北京律師高智晟,以「公民」、「同胞」的名義,發表了一封致胡錦濤、溫家寶的公開信,呼籲「停止迫害自由信仰者」。 高律師在公開信中說:在能坐下來向兩位同胞問好之前,為了關注另一群我們共同的同胞──法輪功自由信仰者最近一個時期以來的再次遭致系統的、大規模的、有組織的非法迫害的真相,我去了北京以外的一些地方,度過了幾天「做賊般的日子」,是為外界傳聞我「失蹤」的原因。 高律師說,「新一輪持續的、系統的、大規模的、有組織的針對信仰法輪功同胞的野蠻迫害的暴行是正在發生著的事實,這不僅是最近各地來信中反映了的真實,也是我們這次外出時所真切地看到了的事實。作為公民、作為律師,我願對我看到並公諸於眾的真實承擔任何法律後果。 基於對兩位長者基本人性的善意信任,我決定將我看到的真實以公開信的形式通報於兩位,再次寄希望於兩位,儘快以迅速的措施制止各地地方當局對信仰法輪功的同胞持續非法的野蠻迫害。這已不再僅僅是那些被非法迫害公民擺脫災難的需要,這裏還涉及中國的憲法價值、法治價值、道德及道義方面的人類的普世文明共識價值,這些價值不能在今天的中國、在你們的眼裏成了沒有價值的東西啊!」 高智晟律師的公開信列舉了以下迫害案例: ◆山東文登市的徐承本的證詞:「我的愛人賀秀玲的屍體已被冷凍了快兩年了啦,至今不能得到處理。他們有能力長期的折磨她最終把她致死,卻在把她致死後快兩年裏沒有能力處理這件事。她在快被折磨死時才允許我看了一眼,當時我看到人已經神志不清了,但還是被鎖銬在床上,而且下身沒有一點衣服。看到我的親人這種慘狀,當時我的心都要碎啦!他們真沒有人性,只幾分鐘就把我推了出去。她才四十多歲啊!這是人死的那天晚上公安通知我看到的情況。」 「我愛人生前5次被抓,還曾在遼寧錦州被關押3個月,因為在北京上訪被抓,關在芝罘區專為抓捕法輪功學員而在京長期包租的一家賓館的廁所內,只有不到三平方米的地方,關了16個人,當時很多人都悶的受不了。因為我們的強烈要求,我愛人死後他們做了屍檢,報告至今不給我,在我們多次追要的情況下,只是口頭告訴我是‘因練法輪功而死’。」 ◆文登市宋村鎮石灰窯村的修煉者杜克松在今年5月被抓,被判勞教後,因他在看守所一直絕食,關了50多天後因生命危勢被放,9月27日又被公安抓捕,至今下落不明。 ◆文登市的修煉者於正紅,40多歲,是宋村鎮寺前村人,9月27日在家被抓,被抓後絕食15天,送到醫院後被通知「快不行了」,「後來由公安偽裝(不敢說自己是警察)把她送回家。」 ◆法輪功修煉者林基孝,是文登市宋村鎮大床村人,女,40多歲,9月28日被抓,關在看守所,一直在絕食,家屬去要人,他們說已送到王村勞教所了,但有從裏面放出來的人說人還在那裏,已經奄奄一息了。家人去王村洗腦基地了解,被告知說人不在那裏,家人又去問‘610’人員,他們又說是把人送到青島去了。這個人是死是活、目前到底在哪裏?情況至今不明。 ◆煙台福山區的肖勇,一向循規蹈矩、口碑甚佳,僅因修煉過幾天法輪功,今年7月被判了三年半有期徒刑。 ◆退休教師劉莉(應其要求隱去真名):「我是2001年6月第一次被抓的,折磨了一年後我的身體很糟,把我放了。」「2003年我出來後發現,從2000年起,我所有的工資竟被‘610’領走,我找‘610’和我的校長的次數誰也難以記清,至今不解決。我的丈夫也因修煉過法輪功,關押期間被折磨的失去了記憶,家中原來由他負責保管的一點存款憑證也在抄家後下落不明,他又記不起來。2003年春節,我把僅有的一百元錢給了被關押的丈夫,我們母女倆過年都沒有一分錢。」 「2001年6月,福山區公安局4、5個警察去我家抄家,抄出兩本法輪功書籍,就強行把我抬到派出所,還對我進行毆打,我說警察怎麼能打人?他們一邊打還一邊喊:‘就打你了怎麼樣’?他們審了一天一夜,其中一個姓張的警察說:‘你再不說就要倒血霉了’。他從另一個人的筆錄上抄了一份‘筆錄’,然後讓我簽名,我拒絕,後來他自己簽上我的名。連旁邊姓陳的警察都看不下去了,說:‘她不簽你簽甚麼’?他咬著牙說:‘我就要讓她倒血霉’。後來他們就憑這份當著我的面偽造的假材料關了我15天,後又直接送到了福山洗腦基地。在轉化班他們不讓我睡覺,強迫我轉化,直到2002年1月,我仍未轉化,他們就直接用那份假筆錄判我勞教1年,由‘610’的主任王岳峰送我去的勞教所,當時勞教所給我體檢,身體已被折磨的不像樣子,勞教所拒絕接收,但他硬要求勞教所收留我,他們耳語一陣後,醫生就用一尺長、一寸粗的針給我打針,我反抗,四、五個人將我按倒在床上強行給我打針,最後他們看到我身體還是不行,由王岳峰給我送回家中。 「2002年11月20日,我繼續去福山鎮黨委找他們的車鎮長問非法扣我工資的事,我來到車鎮長辦公室,自我介紹後,他起身出去,我等了很長時間,他回來說:‘我讓趙秘書跟你談談,你去他的辦公室吧’。於是我又來到趙的辦公室,剛進去,門外衝進4、 5個警察,不由分說地把我拖上車,強行把我帶到了福山洗腦基地。這次是2003年11月17日將我釋放的,在此期間他們對我進行了毫無人性的折磨,曾經連續戴手銬長達43天,還將我反銬著吊到鐵門上進行毆打,在關押近一年後,由於轉化沒有效果,只好將我釋放。2004年11月28日,我再次被抓,由當地的派出所將我送到棲霞看守所,關了7天後,又轉到棲霞洗腦基地,於2005年3月18日被釋放。在此期間,他們繼續用不讓睡覺的方法對我進行迫害,曾經讓我連續26天不睡覺,眼睛稍一閉上就被打醒,我曾多次昏倒,他們還採取連續站立的方法,不讓我休息,並毆打我,每次連他們都累得直喘氣。」 「2005年8月15日晚上,我在牟平區高陵鎮下雨村的朋友家,村裏治安和高陵派出所共三人突然闖進來,我跟朋友跑出來,他們卻大喊‘抓小偷’,村民上當了,我們被抓住。他們開始打我們,治安主任手提一把椅子猛然砸在我身上,椅子當場被打散,我已躺在地上不能動彈。他們還用腳踢,其中一腳踢到我的肝部,我當即昏了過去。他們把我抬到車上,拉到高陵醫院搶救,我醒來時發現把我銬在病床上,之前抓我的一個治安員在抓我時被我摔了一跤,他懷恨在心,看我醒來後就用鞋底打我。在場的公安說:‘在醫院打他們動靜不要太大’。 「當天晚上被抄的有兩家,共抓了6個人,其中一位孫學進老人已經70多歲了。後來他們把我送到看守所,逼我簽字報名參加洗腦班,我不簽,獄警擰住我的手銬,問我:‘你簽不簽’?我說不簽,他一直擰到手銬已經陷入我的肉中。我還是不簽,他只好轉身走掉。後來他們找了個犯人把我拖進牢房開始打我。」 「國保大隊提審我一次,因我不配合他們,他們把我送到煙台的幸福洗腦班,開始不讓我睡覺、坐小板凳,進行強制轉化,讓我寫三書(保證書、揭批書和悔過書),還用車輪戰,讓我看誣蔑大法的錄像,第4天,他們看沒有效果,牟平國保大隊和煙台公安處‘610’頭子於剛商量把我送到招遠洗腦基地,我聽到他們議論說像我這種情況只有在招遠基地才有辦法。這時我已經是7、8天沒有吃飯和睡覺了。到招遠後,他們抬著我,走一步就踢我一腳,嘴裏還重複著‘看你轉不轉化’。放下我時,我已沒有力氣站立,只好躺在地上。他們繼續折磨我,基地的主任開始用腳踩我的下身,他的臉上一點表情都沒有,還用腳抬起我的頭,然後把腳拿開,反覆著讓我的頭摔在地上,還用腳踢,折磨夠了才把我抬進監室。我感覺他們已經沒有了人性。」 「在招遠基地都是一個學員一間小房屋,是專為洗腦特建的,儘管我站都站不起啦,他們還是用鐵鏈把我捆到鐵椅上,戴上手銬、腳鐐,我繼續不轉化。第十天他們開始給我灌食,我開始不斷地吐血沫,當時連他們自己看著都受不了,也跟我一起吐起來。他們按住我的頭給我灌食,那裏的主任問我轉不轉化。我說不轉化,他說在招遠,你不轉化就別想出去,我們這裏辦法有的是。他們把我背銬在暖氣管上,只有腳尖能粘到地面,屋子裏沒有燈,24小時都很黑,我隱約感到,不時有人進來把手伸到我的鼻子下,摸摸看我是不是還活著。也不知過了多長時間,我的手腕都勒出了大口子。當時還用電線勒住我的嘴,讓我不能說話,現在我連說話都流口水。被他們不停的折磨,我實在痛苦的無法形容,我動了自殺的念頭,想咬舌,但他們又加了幾根電線,使我嘴裏也無法動彈,直到我昏迷不醒。我醒來後看見自己的腿已經變了顏色,開始變得黑青,左腿越來越粗,已有右腿兩倍粗,右腿卻越來越細。但他們還是不放鬆對我的折磨,我想上廁所,他們攙我起來,我發現自己已經不能走了,就摔倒在地上。他們接著把我抬到床上,還是綁住我的右腿,繼續戴著手銬。當時那裏的醫生看情況十份不好,就讓他們把我送到醫院,醫院的醫生說我有生命危險,必須鋸掉腿,後來他們又把我送到毓皇頂醫院,那裏的醫療條件最好,我住了幾天,他們讓我的家人出錢給我治療,我們沒有錢,後來家人把我接了出來。回到家後,由於我已生活不能自理,還得由我80多歲的老母親自伺候我。」 高智晟律師在公開信中指出:「王德江在瀕死時被地方當局交給了他的家人,他和他的親人惡夢般的經歷今天仍不知在全國各地被多少無辜的同胞正在經歷著!」 ◆「我叫亓鑫,今年19歲,山東省萊蕪市人,是亓英俊、陳翠蓮的女兒,我還有個弟弟叫亓垚,10歲。我父母從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2000年,我爸在公園煉功,被萊蕪市警察綁架,後被送到淄博王村勞教所,判刑3年。我媽因警察的追捕被迫流離失所,後被抓關到萊蕪市小曹村大隊,那年我13歲,我弟弟才3歲多,我只好獨自在家照顧弟弟,直到我媽回來。我爸回來後告訴我:在淄博勞教所,警察為了讓他放棄修煉,同時用8根電棍電他,他的身體在地上不停地跳動,皮膚冒出被燒焦的味道。被電擊後的幾個星期,已經電糊了的皮膚開始一層層的脫落。後來我父母回家後,我們一家人又在一起生活了。我父母又重新經營起賣軍用品的小店,我們總以為災難從此過去了。直到今年的9月30日晚上1點多鐘,萊蕪市警察帶領20多名武警闖進汶陽村大法弟子尚阿姨家中,綁架了我的父母和尚阿姨夫婦,而尚阿姨的丈夫並不修煉。8月份起,我爸爸得知被警察通緝,便把我交給一個阿姨,父母帶著弟弟開始流離失所,我們一家人再次被迫分開。」 「父母被綁架後,弟弟至今沒有音信,我非常擔心我的還不懂事的弟弟,我每天都在為弟弟祈禱。10月1日下午3點,萊城區公安分局柳青和張寶德、官司派出所的邵士勇等二十餘人,在我家無人的情況下闖入,車號為魯S1030的警車停在我家樓下,他們用鑰匙打開我家樓下儲藏室,並毀壞我家的門鎖,進去查抄,直到晚上7點才離開。現在我們一家四口人在四個地方,10歲的弟弟在哪裏都不清楚。」 ◆河南扶溝縣58歲的賈俊喜,2005年8月18日被當地警察劫持,經10餘天的折磨致死後,家人要求行屍體鑑定,卻被當地警察強行火化(警察說:「告到北京也沒有用」)。 ◆2005年6月8日,廣東惠州的朱家文(假名)在工地幹活過程中被抓,54天後家人才獲悉他被勞動教養三年的事。 ◆2005年9月12日深夜,廣州市東山區的石磊(假名)家中突然闖進幾名警察,不由分說,架著石磊就跑,「當時我先生腳上連鞋子都沒來得及穿,下了樓上了車他們就打他,聽到打我先生的聲音,我的心如刀絞。」 ◆2005年9月6日,石家莊的法輪功學員段生、何麗被抓至今下落不明。 ◆2005年7月19日,四川瀘州袁玉菊、梁勁暉母子與其他共10名法輪功修煉者被非法抓捕至今關押。 ……。 高智晟律師在公開信中寫道:「剛剛過去的「十、一」前夕,發生了北京、黑龍江等各地對法輪功學員行大規模的抓捕之舉,各地在胡錦濤先生出訪期間的抓捕帶有明顯的突擊性,以上事實真相就在光天化日下發生,是無以掩蓋的事實。 胡、溫兩位先生:一些地方當局對信仰法輪功同胞者的迫害已到了完全隨心所欲的地步,我們無法接受這種公然反人類的野蠻暴行發生在21世紀的人類社會、發生在有政府存在的今天的中國的現實。兩位必須與我們共同面對的現實是,一方面,兩位主政伊始時,國內人民及外部文明世界均寄以極大期望,兩位不時倡導的諸如「依憲治國」、「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理念也在較長的一個時期裏承載著人們的期望;但現實是殘酷的,同時它又是客觀真實的。在那些被迫害公民須面對之的同時,兩位和我們何嘗不是一樣地面對著這正在真實發生著的現實。作為一個泱泱大國的領導人,我們當然不願意相信及接受你們在這方面的認知能力低於常人。對今日中國婦孺皆知的正在公開發生的持續迫害無辜信仰者的野蠻暴行,兩位若不知情,那是你們針對國人的一種罪責;若知情而不予制止,這與具體行惡者的罪惡何異?」 「調查中,許多有過讓他們及親人終生刻骨銘心的被迫害經歷的法輪功信仰者,有些還是被新近的迫害過程致殘者,還有那些甚至是被迫害致死者的親人,……在針對信仰法輪功者迫害的這場浩劫中,一些罪惡的東西形去而神不散,持續不輟的罪惡不僅僅使無以計數的善男信女蒙冤涉難甚至含恨而死,這種完全悖越基本人性的迫害至今仍在延續著,同時被延續著的是持續被損害的我們的政府形像以至國家形象,它包括法律方面的、道德方面及人性文明方面的。這場浩劫的罪惡不始於你們,但這場浩劫在你們二人主政時期得以繼延,這場針對自由信仰者的浩劫未能止於你們,這同樣亦屬一種罪責。若不儘早身體力行予制止,這將會成為一種歷史的結論而不單單是我個人的一己認識。」 在指出這場迫害對法輪功學員的殘害情況之後,高律師進一步指出參與迫害者的情況,以及他們對全社會的危害: 「在持續製造一個群體的人生災難過程中,使我們更加痛心地看到及感受到,這場令常人莫名驚悚的災難中的受害人,早已不再僅僅是那些自由信仰者及他們的親人,持續對法輪功同胞的喪失人性般的殘害過程,已使參與殘害無辜同胞者自己本身已變得徹底的喪失了人性,諸如前面已提及的招遠洗腦基地的若例行公事般、面無表情地踩壓他的同類、同胞王德江下身的那位主任,面對四年裏無數次討要自己非法被扣的工資而早已身臨生存危勢的劉老師的那位「610辦公室」主任及那兩位校長,無不是這場瘋狂暴行的受害者。對具體操作洗腦轉化的官員及工作人員,只去評價及獎賞他們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結果,實踐中,以完全造成這些官員及工作人員個體為了確保獲得心目中的經濟利益及邀功乞賞,已完全忘卻了自己的人性,對同類的生命、痛苦沒有人本該有的敬畏及體恤,沒有了本應有的罪惡感、羞恥感及不道德感。在這種過程中,人類人性文明共識中既有的東西不再被重視,職業良心共識中既已形成的基本價值已完全走向了反面。 法輪功修煉者賀秀玲在她離開這個人世前所經歷的非人般的折磨過程記錄,將在人類未來無限久遠的有記憶的時期被後來者唾罵,她在奄奄一息時被送至太平間,直至「死」後才被獲准見面的親人跪在她的面前哀嚎著歷數那種她離開人世前所遭遇的苦難,親人們突然發現「死者」的兩面眼角慢慢地流出淚水,親人們嚎啕著發瘋般地找醫生搶救,醫生出奇的冷漠急得親人們呼天喊地,同她的親人們一道來為她送行的同村人中有認識這家醫院的醫生者的面子,醫生才帶著儀器測試表明,心臟還在跳動,這時候,我們的醫生同胞的第一反應不是如何救人,而是迅速撕碎表明心臟尚在跳動的心電圖,口中念念有詞說:「我甚麼都沒看見,我甚麼都不知道」而逃離。賀秀玲帶著淚水在親人絕望的慟哭中死去。」 高律師說:我真不知兩位同胞面對上述現實會有何感想!我們的國家、我們的人民、我們的民族的久遠價值,以及全世界的在這場浩劫面前保持了不光彩的沉默者的各國政府的道德形像,都已現實地成了這場浩劫的受害者。 他寫道:在此,我不得不提及我及我周圍許多人的疑惑與不解:公民與世無爭的自由信仰為甚麼會招致如此持續的、無人性的更屬非法的打壓,這裏的價值到底在哪裏?!非病態及殘缺人性者無以解釋。僅站在打壓者的角度價估,這種選擇除了將打壓者自己孤立在野蠻及非法的境地及持續惡劣地毒化著打壓者本已令正常人齒寒的人性本身外,它原本即不存在任何正面的價值。這次調查中,我們除了看到這場始於六年前的災難在繼續的真實外,另一個真實也是實實在在的──那就是這場鎮壓本身的失敗。從我們最近涉足的地方看,執行打壓命令越殘酷、越持續的地方,這種失敗的程度及標誌越明顯,山東的濟南、青島、煙台等地,自由信仰者及他們的同情、支持者的張貼、散發的抗議及揭露罪惡的標語文件,可謂無處不在,許多公安派出所的門口即舉目即是,堅韌延綿的抗爭也在隨著打壓的持續而壯大著、拓展著,印襯著滅絕人性的鎮壓措施是多麼的不得人心。相反,一些打壓手段較溫和的地方較著上述地方則是另一番不同景象,如陝西一些地方,這方面的局面則較為平靜。這足應令那些迷信暴力者無地自容。將無以計數的財力、警力資源,無端消耗在使社會秩序更複雜化的對和平修煉以修心健身的法輪功者的打壓上,完全是一種侵犯人權的罪行,恕我直言,兩位沒有權利、沒有道理、沒有藉口不去迅速改變這種現狀。 中國是《世界人權宣言》的締約國。《宣言》明文規定:「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任何人不容加以無理逮捕、拘禁或放逐」。「人人於其憲法或法律所賦予之基本權利被侵害時,有權享受國家管轄法庭之有效救濟」。我國現行憲法第三十三條也載入「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無論是國際法準則還是中國自己的根本法,都絕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藉口侵犯人權、慘無人道地迫害本國同胞。正是基於對人類普世價值的信奉與對法治的尊重,本人鄭重建議兩位儘早做出決斷,「停止迫害自由信仰者,改善同中國人民的關係」,切實履行「依法治國」和「依憲治國」的方略,在民主、法治和憲政的基礎上創建新的中國。 你們的這種實踐,將得到中國人民及世界人民無盡的支持! 最後,我有必要特別提醒的是,兩位應保證所有這封信中提到的那些飽經苦難的個體同胞,不致因為這封公開信而再次遭致野蠻迫害。石家莊法輪功學員郝秋燕曾因我的公開信而被非法關押近8個月的野蠻行徑,警示我們有必要作這樣的提醒。在我還有安全的日子裏,我將繼續關注他們的安全,無論作為文明人類中的一員,還是作為中國人、中國公民及律師,我都有權利這樣做,雖然在中國它還十分危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