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10月14日】2005年9月23日星期五下午4點鐘左右,大慶讓胡路科技園大法弟子曹淑霞家裏來客人,她開門迎接客人,哪知從客人身後竄出一幫匪徒,不由分說就把柔弱的曹淑霞扭住,然後非法抄家。 曹淑霞家中的大法資料、孩子用的電腦、丈夫用的攝像機、還有死期和活期存摺、甚至家裏僅存的近1000元的現金,凡是值點錢的東西,都被不法人員們瘋狂掠走,就連電話機也被掠走。 曹淑霞家人回家後欲報警,好心的鄰居說:別報了,弄不好那幫賊就是警察,他們是帶證的罪犯,惹不起。 幾天之後,曹淑霞家人終於得知,綁匪就是大慶市讓區公安分局的警察,他們抄家時沒有任何手續,沒有做任何說明,掠奪的財物沒有留下任何憑據。曹家現在連孩子上學吃飯的錢都得靠親友接濟,曹淑霞是死是活也沒有消息。 9月23日一大早,大慶市公安局、東湖公安分局、龍南公安分局、紅崗區公安分局、薩爾圖公安分局、開發區公安分局、新村東安公安分局、龍鳳公安分局同時非法抄家、綁架、拘押大法弟子。他們的行為嚴重違犯中國《憲法》,而且觸犯中國《刑法》第238條:非法拘禁罪;第397條:濫用職權罪;第243條:構成誣陷罪;第245條:非法搜查罪;第251條: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給大法弟子和他們的家人帶來身體上和精神上的災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