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10月14日】2000年5月,我被惡黨迫害投進湖南郴州第一看守所。有一個瘦小、年約十五歲的女孩非常頑劣,每天哭鬧不停,不搞勞動(穿彩色小燈泡)。整個「號子」的人都嫌棄她,打她、罵她,甚至讓她雙膝跪在碎燈泡片上,滿膝蓋都是血,都沒有改變她。 後來,號裏陸續來了好多大法弟子,她們講法輪功的真象、講做人的道理、教人如何遵循真善忍做一個好人。女孩顯得非常乖巧,大法弟子煉功的時候,她也在一旁比劃著,而且她對自己所做的錯事感到深深的懊悔。女孩自小沒有親娘,跟後媽搞不來,十二歲就跟人出去打工,在外頭玩得很野,抽煙、喝酒、打架、還吸過一次毒,這一次是因為在郴州資興一戶人家當保姆,因七個月的嬰兒哭鬧難帶,就用200元的價錢把孩子賣給外地一戶人家,看著孩子的父母焦急,又良心發現帶著公安追回孩子,所以被刑事拘留了,在看守所已經呆了四個多月,案子也無人問津。 有一天,窗外陽光明媚,女孩請求一位大法弟子教她識字、寫字。當她很艱難的學了幾天後,她用學過的字拼成了一句話,並一筆一畫的寫下來,「我要煉法輪功!」在場的大法弟子被感動得熱淚盈眶──「真善忍」的光輝照亮了她布滿塵埃的心! 很快,管女號的惡警──唐曉紅知道了,她被喊到辦公室訓話:「你不准煉法輪功!再煉就用手銬把你銬起來!」女孩第一次用禮貌而誠懇的語氣說:「唐幹部,我以前是甚麼樣的態度,甚麼樣的人,你是知道的。那麼壞的一個人因為煉法輪功,就變好了。你看看我真的變好了!你為甚麼不准我煉?」 當女孩再煉功的時候,氣急敗壞的唐曉紅帶著兩個幫兇拿著手銬,真的把女孩銬起來了。並惡狠狠的甩下一句話:「只有保證不煉功了,才能報告請示解銬。」這一天,女孩閉上眼睛的時候就看見師父穿著黃袈裟、盤腿打坐笑瞇瞇的看著她,看見五彩繽紛的法輪在她周圍飛來飛去的。 女孩一再要求解銬,結果都是徒然,女孩開始拒絕進食進水,以此來抗爭,維護自己的權利,我們全號的人都驚呆了,小小年紀、玩世不恭的她竟然有如此大的膽量和決心。第二天,她非常的難受,一口一口的吐黃色的清水。她告訴我們師父還難受一些,因為她看見師父穿著黃袈裟、盤腿坐在兩邊(一邊一個),不同的是身上密密麻麻的釘著大大小小的釘子。第三天,她滿身出汗,心速特別快,心臟好像要跳出來一樣,她看見師父身上的釘子少了一些。第四天,她感覺自己非常冷,從骨子裏往外冷,她一身疲軟乏力,我們緊緊的抱著她。她微弱的說師父身上的釘子只有稀稀疏疏的幾個了,我們強烈要求管教給她解銬,心狠手辣的唐曉紅無動於衷。 第五天清早,劉所長來號裏看望她,並且告訴我們:馬上放她回家,她很幸運!(按她所犯事情的嚴重性足以判勞教)全號的人都為她高興,辦完手續後她又返回號裏與我們一一告別,她要我們放心:她一定會堅持修煉下去,做一個真正的好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