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1月27日】吉林省遼源市東豐縣大法弟子汪玉玲被非法判刑十三後,據可靠消息:三所曾兩次企圖將她送去女監投改,但因她身體的狀況被拒收。第一次為了能把她投出去,三所邪惡之徒給醫生送禮,但終因汪玉玲生命垂危而被拒收。第二次,三所的人撒謊說是給她去市醫院檢查,實質是送去投改,途中汪玉玲心臟抽搐,四肢都抽硬了,被拒收。據說第二次是朝陽區檢察院和法院共同發了一道手諭,強制女監收。 汪玉玲第一次靜切手術冠心病搶救是在中日聯做的,在送往中日聯之前,曾去勞改醫院,因醫生測不到血壓而拒收。三所給她辦保外就醫,原辦單位(朝陽區檢察院、法院)不同意。時間是03年3月十幾日,搶救了三天,她醒來後要求回三所,在三所治了二十多天不見效,於03年四月八日被送往省勞改醫院,一住就是5個半月。 汪玉玲強烈要求出院後,回到三所,04年元月7日,她又被送去投改,8日就住進了勞改醫院,臥床達半年之久,食全流食半年。她第一次做靜切,血壓一直是零,被送中日聯搶救的途中,呼吸都停止了。她現在是屬於病殘投改投不出去的,三所已將她移交給朝陽區法院,由他們安排去向。 請大法弟子聲援營救汪玉玲,並查清朝陽區法院、檢察院的電話號碼講真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