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1月24日】(明慧記者梅潔撰稿)自99年「720」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凌駕憲法與法律,開始迫害全國億萬法輪功修煉群眾以來,大量的事實表明,中國的憲法和法律已經被江澤民集團和各級「610」所劫持。法輪功學員幾乎所有的合法權益均被剝奪:包括不許上訪、不許公開煉功、不許打橫幅、不許出版法輪功的書籍和其他音像出版物、不許傳播法輪功真象資料等等。 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審判、甚至未經審判就被送到勞教所、拘留所、洗腦中心迫害。法輪功學員聘請的律師不得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法庭審理現場不公開、不允許家屬旁聽;不允許不服從判決的法輪功學員上訴等等。 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下,全國各地的法輪功學員、他們的家屬以及正義的包括律師在內的司法界人士,一直沒有放棄尋求司法公正、控告惡人的維權行動。本文僅針對一些典型的例子,希望人們看到在腥風血雨的暴力和威脅後面,在中原大地上,那些秉承正義的勇敢的人是如何用和平理性的方式進行抗爭的。 * 訴江懲惡 正義之路始於中國 近幾年來,海外法輪功學員分別在美國、比利時、西班牙、台灣、德國、韓國、加拿大、希臘、澳洲、新西蘭、智利、玻利維亞、荷蘭,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等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 而在這一系列訴江案之前,2000年8月,北京居民王傑和香港居民朱柯明最先在北京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檢察院寄出申訴狀,控訴江澤民、羅幹、曾慶紅非法取締和鎮壓法輪功。儘管兩位原告人均遭到被告江澤民、羅幹的瘋狂報復,其中一名原告王傑被迫害致死,另一名原告朱柯明被秘密判刑五年,至今仍被關押。但是這一案件的意義卻非同一般,因為將惡人訴諸法律、要求繩之以法,不但有力的震懾了邪惡勢力,而且也激勵著千百萬法輪功學員面對威脅與暴力,不屈服、不變節,而是通過合法途徑維護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 據明慧網報導,2001年7月17日大陸法輪功學員彭亮委託美國法輪功學員在紐約起訴湖北省公安廳長趙志飛。彭亮的弟弟彭敏與母親李瑩秀於2001年4月被湖北公安毒打致死。多名該事件的目擊者證實,彭亮之弟彭敏是在2001年1月9日被公安毒打導致脊椎第五塊骨頭粉碎性骨折、頸椎壓縮骨折,並因此全身癱瘓後,被轉至武漢市第七醫院隔離軟禁,於4月6日死亡。彭亮之母李瑩秀於4月29日在同一醫院死亡,彭亮的父親彭惟聖在看望遺體時發現李的頭部有創傷,口子裏還有濃血,公安告訴他,李瑩秀的死是因為彭敏死後她「講話太多」。 趙志飛是湖北省「610辦公室」第二號人物,該辦公室是由江澤民下令成立的一個非法單位,專門負責鎮壓法輪功。湖北省虐殺法輪功學員的手段極其殘忍,包括震驚海外的警察將法輪功學員用摩托車高速拖行和將法輪功學員活活燒死的虐殺事件。 趙志飛被控犯有非法致死、酷刑、反人類罪及其野蠻侵犯國際人權法案。趙志飛是在2001年7月訪美時在紐約被遞送法庭傳票和起訴書的。趙於接到傳票的第二天匆匆乘機返回中國,迄今再未進入美國境內。 2001年12月21日,美國地區法院法官鄧尼斯-科特對中共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趙志飛進行了缺席判決,判決趙志飛有罪。法庭並列舉趙在中國迫害法輪功學員所犯罪行,包括非法致死、酷刑和反人類罪、以及本案原告在起訴後被捕並失蹤,至今生死不明。 明慧網彙集了大量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在遭受殘酷迫害的環境下,堅忍秉持「真善忍」原則,理性的運用法律賦予的合法權利向有關部門申訴和起訴,要求懲辦實施迫害的犯罪惡人,維護合法權利。例如: 秦皇島全體大法弟子向秦皇島檢察院、法院控告昌黎洗腦班以各種非法手段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湖北咸寧市全體大法弟子致信湖北省咸寧市人大、檢察院控告市溫泉開發區公安局對迫害法輪功學員負有責任的副局長宋瑞生及政保科度志祥科長等人;原成都市鄉鎮企業管理局副局長、法輪功學員黃敏起訴不法之徒,要求法辦責任人;安徽亳州市法輪功學員高洪英向有關部門控告610恐怖分子的迫害,要求懲辦惡人;遼寧法輪功學員張紫陽向鳳城市檢察院控告寶山鎮惡警劉剛;湖南法輪功學員石金華控告祁東縣公安局政保股犯罪惡人;遼寧省東港市馬家店鎮寧淑豔起訴犯罪的鎮派出所所長王兆武、副所長張鳳斌;福建省浦城縣法輪功學員吳文英向省人民檢察院、監獄檢察處申訴和控告浦城縣公安局、縣法院和福建女子監獄迫害虐待的酷刑犯罪…… 這些僅僅是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依法反迫害中極少的事例,據不完全統計,因受到迫害而通過法律手段進行申訴和起訴的法輪功學員遍及中國各省、直轄市,控告的對像上及迫害的發動者和指揮者江澤民、羅幹,以及參與迫害的中央及省級官員,下至各級「610」辦公室成員,各拘留所、勞教所、洗腦中心的負責人,以及迫害的直接責任人。這種申訴和起訴不僅是法輪功學員和平理性反迫害的一部份,也在強有力的震懾和消減著邪惡。 * 無畏的法輪功學員家屬 除了法輪功學員之外,法輪功學員家屬也是用法律手段反迫害的群體之一。他們最深切了解自己的親人修煉法輪功身心的受益,也最清楚知道自己的親人在實踐「真善忍」過程中是怎樣的一個好人,更在1999年7.20以後五年來殘酷迫害法輪功運動中,經歷了骨肉受害、家破人亡、傾家蕩產、流離失所的人間地獄般的苦難。他們是最有權利為了修煉法輪功的親人,也為了自己,站出來理直氣壯的用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利、控訴邪惡迫害、要求法辦各類兇手的人群。 明慧網2004年11月8日報導,241名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具名向全國人大、最高檢察院、司法部及湖南省高級檢察院、司法廳、湖南省各級地市檢察院、司法局遞交控訴信,揭露以湖南省沅江赤山監獄副監獄長資煒為首的惡警酷刑折磨他們的親人,強烈要求懲處41名涉案兇手。 在這封具名控訴信中,詳細列舉了被非法關押在赤山監獄的部份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事實,指出赤山監獄公開對法輪功學員「施以殘暴、濫用戒具、開會批鬥、肆意虐待,在精神和肉體上進行雙重折磨,強制做超負荷甚至達生命極限的奴工,完不成定額的就動用大刑毒打折磨」,致使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奄奄一息,傷痕累累,身體極度衰竭。」 41名涉案兇手的姓名在控告信中被詳細列出,信尾指出:「以上參與迫害我們親人的人,已觸犯了《刑法》234條故意傷害罪,247條刑訊逼供罪、397條濫用職權罪。觸犯了《勞動法》、《監獄法》。鑑於此所以依法提起控告,並強烈要求迅速做出調查,嚴懲惡人解救被迫害者。」 黑龍江省雙城市被迫害致死的殘疾人法輪功修煉者張生范的親屬,於2003年3月7日就張生范被黑龍江省雙城市公安局不法警察非法強行帶走,隨後被毒打致死一事,向省委有關部門提出申訴,要求匡正雙城公安警風,嚴懲殺人兇手,還死者公道,並給予死者家屬賠償。 2004年4月,湖北武漢市大法弟子黃曌的母親朱代珍女士就女兒遭當地公安與610組織綁架、二週後即被迫害致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定,通過法律途徑要求國家賠償。 另據明慧網2004年1月18日消息:德惠市大法弟子孫遷、林鴻飛、張文峰、劉佰軍、衛廣學、鄒繼彬、蔣文彬、姜春賢、賈雲霞、張曉燕、楊君、胡傑、劉殿玲13名大法弟子因修煉法輪大法,講清真象,被德惠市公安局夥同長春市綠園區公安分局和長春市公安一處在2002年9月──11月間非法綁架(林鴻飛是在哈爾濱被非法綁架並遣回當地),至今已一年零二個月之久。在營救親人的過程中,13名大法弟子的家屬們不畏強暴、伸張正義,使當地廣大民眾知道了大法弟子被迫害的真象,對揭露邪惡,制止迫害起到積極影響。 2004年11月30日,四川省崇州市法院非法判處28歲的大法弟子朱衛兵9年徒刑。朱衛兵拒絕簽字按手印,高呼:「法輪大法好、還師父清白……」惡人捂住他的嘴,把他拖下審判台拳打腳踢。朱衛兵的父母當場聲明:我的兒子沒有罪。審判長、審判員、書記員4人均未在庭審記錄上填寫姓名。審判長身子打抖,聲音微弱說了一句「9年」,就草草收場。 每一個正義的行動,都具有其深刻的意義,也都將載入人類這段善良戰勝殘暴、正義戰勝邪惡的非凡歷史。 * 敢於為法輪功辯護的律師 人們通常把不懼壓力勇於維護司法公正的律師稱為社會正義的守護神。然而,在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中,不但盜用國家法律剝奪法輪功學員的合法權益,也盜用法律將無辜的法輪功學員治罪。來自大陸的消息,1999年7.20後,律師被命令一律不准接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案子。法院所指定的律師只是走走形式而已,只能按照法院事先內定的結果進行所謂的辯護,不准被訴人抗議、上訴;否則,律師將面臨被非法取消律師資格證、吊銷律師營業執照、甚至被關押迫害的危險。據悉,目前在中國大陸有些地方已允許律師接受有關法輪功學員的案件,但知情人表示,恐怕也只是做做樣子,「外鬆內緊」。 即使在這樣的高壓政策下,還是有富有正義感和無畏精神的律師站了出來,為法輪功學員辯護、呼籲。 明慧網2004年12月31日刊登了記者楚天行「為法輪功學員討公正,名律師狀告無門」的文章,報導了中國司法部表彰的十大律師之一高智晟先生就代理的法輪功學員黃偉的申訴案件見證的在法輪功問題上中國出現的違法現象,致函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 高智晟律師在信中說,被政府指控為法輪功成員的黃偉99年以來兩次未經審判和司法程序,被處以勞教。黃偉於2004年4月再次被捕並於6月被非法處以勞教。黃偉拒絕在他的審訊記錄上簽字,因為他不承認被指控的所謂罪行。信中透露,有地方法院接到「上面」指示,不受理與法輪功有關的案子。 高智晟認為,行政干預司法與執政黨力圖建立獨立的司法體系以及建設法制國家的目標,背道而馳。 針對司法機關在迫害法輪功中普遍存在的違法現象,高律師指出,「這種逆現有規則行事的執行者恰恰又係由本應保障國家規則執行的執法者來執行。」「執法者視野蠻踐踏規則為尋常事,完全不再視捍衛國家規則價值為自己的職業責任。不斷地以身體力行來摧毀並葬送著道義文明及權力運作的正當性」。 據大紀元2005年1月9日報導,廣西中馳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在新,他對高智晟律師為法輪功上書給予了高度評價。楊在新律師在「紀元論壇」「簽名聲援高智晟律師為法輪功人權公開上書」上寫下了這樣的一段話: 「作為律師維護法律與正義是其神聖的使命,只有邪惡的勢力才怕維護法律的公正。高律師說出我們的心聲,做了我們沒有而應當做的事。我認為,不管其是甚麼人、甚麼『功』,其都有合法權益需要維護,共產黨不能一口說維憲維法,卻一邊又在毀法,踐踏法。」 近六年來,江氏集團利用法律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致使中華大地冤獄叢生,形成了「好人被抓進監,壞人橫行於世」的社會秩序空前混亂的局面。但是,全國各地的法輪功學員以及正義人士並沒有被強權與暴力嚇倒,始終如一的以和平的方式進行合法的抗爭。相信越來越多的人們可以看清法輪功的真象,站到正義的一邊。 當初敢於踐踏法律尊嚴、徇私枉法的惡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而在逆境中秉承正義的好人不會因為暫時蒙冤,受到惡意的誹謗,而放棄對真理的追求,他們將永遠受到人們的敬仰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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