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1月21日】2005年元月9日,安順有部份學員收到了所謂的「政府」發下來的錢,發錢的人要求收錢的學員(政府認為已經轉化的人)在元月11日上級下來檢查工作時配合他們說已轉化了,不煉了等等。(其實去年已有學員收了這樣的錢,幹了壞事)。當同修們通過交流認為這錢不能要時,卻有人說甚麼「不要白不要,拿來做資料」等不清醒的話,那麼這錢真的要了就白要嗎? 首先,「不要白不要」是一種變異的觀念,它緊接的下句是「要了也白要」。作為一個修煉人,我們都知道「有得必有失」。得了別人的東西,就要拿德去交換,就失德了就造業了。 第二,我們今天講真象救眾生,這些錢我們靠從正當收入中來,是乾淨的,不需要這種骯髒的錢(包括傳銷等手段騙來的錢)。不能用這些骯髒的錢來玷污大法,玷污修煉,也玷污了我們講真象救眾生這件神聖的事。 第三,收了「政府」的錢就要配合它們的工作,實質上也就參與迫害大法,加重了對同修的迫害。 因為:1、收了「政府」的錢,它就要你配合說已經轉化了,不煉了,甚至是污衊大法,污衊師父的話,實際上就是這點錢你就是出賣了自己,出賣了大法,出賣了師父。師父要求我們在任何情況下都不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 2、「政府」拿來讓學員配合轉化的這錢是骯髒的,因為這錢的一部份是邪惡之徒通過對同修罰款來的,或者抄同修的家搶來的,或者是在辦洗腦班時敲詐勒索來的。大家想想,它們通過這些土匪流氓手段弄來錢能乾淨嗎? 3、加重了對同修的迫害,因為這錢是惡人們從同修那搜刮來的,當你收下這錢時,惡人一看拿點小錢就能擺布你,那它們就會對那些「不服從,不配合」它們的大法弟子那兒弄更多錢來操控你或更多與你一樣有怕心等執著的人,那你不等於從經濟上參與迫害同修了嗎? 因此,我們建議:1、把這錢退回去;2、如果在「配合」它們工作時說了不該說的話,做了不該做的事,那就應當想辦法趕快挽回損失;3、不要用常人的油滑來掩蓋自己的怕心,以求得所謂的平安。 以上是我們的一些想法,僅供與同修們交流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