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1月21日】我於2003年10月26日在延吉州公安局外牆貼兩張大法真象標語被抓。當晚被帶到國保大隊,被雙腿劈開,蒙上雙眼,呈大字型銬住站一宿,並不許上廁所,直到第二天上午才放開,上了一趟廁所。 在27日當晚6點,又被呈大字,把雙腿極力分開銬上,刑訊逼供3個多小時才放下。惡警們未得逞。他們把我雙眼蒙上,四個人把我帶上車,拉到郊外,用活埋恐嚇逼供,我仍然連半句口供沒有。他們把我帶回又呈大字型銬扣一宿。 28日早又把我雙手反銬背吊及模仿老虎凳方式折磨我,仍未得逞,把我送看守所刑拘。11月3日送往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非法勞教,未經我畫押、簽字,也未通知我,也沒有將我的衣物、手錶等歸還給我。逼供的惡警為石得志。 2004年3月21日,在勞教所三大隊我雙盤發正念。邪悟者許廣芝想制止我,過來搬我的手和腿,後倒在地。杜梭芝也來抓我的腳,不讓我雙盤。後惡警席桂榮大隊長與惡警侯管教叫來一男管教,把我拖走。我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千古奇冤」、「迫害大法有罪」、「法輪大法是正法」,她們堵我的嘴,待把我拖到管教室,侯管教劈頭蓋臉打了我。我仍雙盤、結印,立掌發正念。她們又把電棍放在桌上,但沒用。 趁我在管教室之機,她們上車間把師父的經文和沒有寫字的許多本子都翻出來拿走了。我對他們說:「你們拿走我的大法,就是拿走了我的生命,我會用生命來換的。」最後,她們留下了一本《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其餘只好都還給了我。 附電話:區號0433 延邊州公安局地址:人民路105號 郵編:133000 紀檢委:2517757 指揮中心:2513388 督察:2517565 保衛處:2563232 直屬分局:2568285 延邊市公安局地址:光明街7號 郵編:133000 政治處:2565109 幹部科:2565320 紀檢委:2563526 督察科:2527831 延邊州司法局地址:參花街304號 郵編:133000 傳真:2614352 局長室:2615386 副局長室:2631279 2612618 主任室:2631923 辦公室:2614352 延吉市司法局地址:解放路91號 郵編:133000 局長室:2514441 2551929 辦公室:2515519 宣傳科:2551930 法律專線:2510148 黑嘴子勞教所: 所長:馬莉廷 辦公室:0431-5384323 宅電:0431-5924643 手機:13843020118 13604338661 傳真:0431-5330743 值班室:0431-5384312轉8014 吉林省長春黑嘴子勞教所公開投訴電話:0431-5384312轉8006; 0431-5384312轉8013; 0431-5384312轉8014 總機:5384318轉5103(三大隊) 黑嘴子勞教所三大隊惡警名單、電話 申明蓮:13844093020 霍豔:13009019508 付桂芬:13514491758 席桂榮:13180893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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