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1月2日】河北省保定市清苑縣東呂鄉人大主席樊文志2004年9月18日晚9點帶人從家中把南王莊大法弟子張小麗綁架,在勒索其丈夫胡小樂10000元鉅款不遂後,非法把張小麗勞教3年,劫持到保定八里莊勞教所關押迫害。樊文志於12月1日晚10時把張小麗16歲長子胡山從被窩中綁架到鄉政府刑訊逼供,並把孩子送進清苑縣看守所洗腦班。胡小樂被迫帶著12歲的次子離家出走,不幸於12月27日下午4時被劫持。 目前張小麗12歲的次子孤苦伶仃,無依無靠,情況不明。張小麗一直絕食抗議,現生命處於極度危險之中,不讓保外就醫。 下面是張小麗丈夫胡小樂2004年12月7日寫給樊文志的一封公開信。 樊文志,你身為一名東呂鄉政府人大主席,不為民解難,不為民著想,專抓判好人,迫害好人,出爾反爾,說話不算話,來達到你作惡的目的。 2004年9月18日晚9時許,你帶領20多人從家裏將大法弟子張小麗綁架到鄉政府,你讓張小麗罵老師,張小麗拒絕罵教人以真善忍為原則做好人的大法師父,你氣急敗壞,當晚將張小麗送到清苑縣看守所的洗腦班。 10月27日張小麗絕食抗議非法迫害,出現生命危險時,你還將張小麗於11月3日判三年勞教(沒有開庭,沒有任何法律程序,家屬未收到判決書),送到保定八里莊勞教所,所有的責任都在你樊文志身上,想推脫責任你是推不掉的。 樊文志,你真是心狠手辣。張小麗沒有違犯任何國家法律、法規,只學真善忍為做好人,你周圍認識張小麗的人也不少,問一問,訪一訪,哪個說張小麗不好呢?將心比心,誰都有妻兒老小。信仰自由是公民的權力,你依靠權勢,跟隨江××迫害好人,迫害法輪功沒有好下場的。善惡有報是天理,你及你家人面臨的是甚麼,你想過嗎?一切惡果都是你自己造成的。 11月5日,我到保定勞教所見到張小麗,放在地上已奄奄一息,這樣的好人就叫你樊文志置於死亡邊緣,良心何在?張小麗小兒子10來歲騎自行車80多里路哭得像淚人,為看上他媽媽一眼,等了一天都沒見到,大兒子十幾歲一天沒吃上飯,苦苦在勞教所大門前求說,也沒見上一眼,天黑下來,我好說孬說,勸著兩個孩子,我們父子三個人哭著才回家。我在家又當爸又當媽。 樊文志:你到真聽害人的江××的話,造成我們二年沒收入,真把我害的是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家破人亡,妻離子散了。樊文志,你捫心自問,你是一個甚麼樣的人?你違反國法、迫害良民,羞不羞,愧不愧,天理難容啊! 我多次找你,你答應我解救張小麗,你說話不算話,出爾反爾,12月1日晚10點將我16歲的大兒子綁架到清苑縣看守所轉化班強制洗腦,未成年孩子又犯何錯,你真是趕盡殺絕,造成我領著10來歲的小兒子離家出走,有家難回,十冬臘月天到處漂流。 你身為人民代表大會主席,你就這樣迫害好人,邪惡至極,你的下場你想過嗎?你和辦公室前任石鄉長,在群眾心目中是一個甚麼樣的形像?你的前任也曾抄出過大法書籍,三年過去了,他們難道就抓不住張小麗?你靜下心來想過這些嗎?人家就沒你能耐嗎?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啊!你難道為官一任只想迫害一方嗎?危害一方嗎?古往今來,歷朝歷代,有哪個危害百姓的有好下場呢?幹盡壞事的人,人不報天報。 樊文志:我告訴你張小麗沒有犯法,而是你在犯國法、天法,你準備我上告你,我不告倒你,我兒子們也會告倒你,終有一天會看到你們的下場。 樊文志,你必須把張小麗和我兒子在最短的時間內無罪釋放回家,還我一個完整的家,我只想過一個安安定定的生活,我的承受力是有限的,我不會永遠承受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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