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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離婚」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5年1月19日】

1、 對「離婚」這一詞的理解

現在的人類社會道德急下,把「離婚」當作很平常的事情。可是對大法弟子來講,「離婚」是一件非常嚴肅的問題,關於夫妻之間的行為,師父曾在過去的講法中多次強調過,我認為「離婚」是現在變異的詞彙,是人類道德敗壞後的產物,真正人的行為規範中不應該有「離婚」這件事情出現的。大法弟子的表現是將來人類的參照,因此,大法弟子在常人中的一言一行,一定要圓容好這部大法,一定要高標準要求自己,當然更不會輕易「離婚」(修煉前離婚除外)。

2、 如果常人配偶提出離婚,大法弟子如何對待

大法弟子在任何環境中,都會做個好人,處處與人為善,更何況我們的親人或夫妻?在迫害開始前,多數大法弟子家庭都比較和睦,當然有個人修煉中要過的關,但在99年7.20迫害開始後,因為一些大法弟子受到非法勞教、判刑等等迫害後,致使原來支持我們的配偶有些不理解,他(她)畢竟是常人,甚至提出離婚,我認為在正法時期出現這樣的事情,是舊勢力利用高層的邪惡生命操縱常人所做的,對正法來說都是干擾和迫害,確實很多女大法弟子承受了一些不必要的魔難,如丈夫有外遇或離婚後家庭生活很艱辛等等,其實提出離婚的一方是不了解正法真象的,他(她)們只從表面上看待大法,他(她)們不理智的決定將改變他(她)的未來。作為大法弟子儘量勸說配偶不要離婚,他(她)們與大法弟子有著非同一般的因緣關係,而且世上的每個人都與佛法有緣,我們在關鍵時刻一定要把配偶拉回來。讓他(她)們有更深入了解大法的機會,也是在救度他(她)們。

3、 家庭和睦是救度更多眾生的途徑

作為大法弟子,應該善待家庭中每一位成員,我們做得好了,他(她)們會從內心深處理解我們,從而支持我們。尤其是夫妻之間,作為修煉人來說,夫妻生活不是絕對迴避,儘量不走極端。曾經有一個常人問我說:「聽說你們煉功人不能過夫妻生活?」我簡單的告訴了她一些法理,她明白過來了。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應該多關心他人,學會感謝別人的幫助,讚揚別人的優點。

我丈夫是我在被超期勞教時與我提出離婚的,我回來以後,我們又重新把結婚證取回來,現在他很支持我,我講真象,他在旁邊補充,有時還幫助我去農村發真象,夫妻和睦了,邪惡也不再鑽空子了,我用善感動他,並歸正了他的言行,我們這樣做是對邪惡造謠的有力打擊。我們是有親情的,我們是慈悲善良的。

個人的膚淺感受,與同修分享。如有不妥,望同修幫助指出並幫助圓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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