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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農安縣法輪功學員潘剛自述慘遭迫害的經歷
【明慧網2005年1月15日】

1、初陷囹圄

99年7.20以後,我所在的單位農安縣地稅局為了執行610的命令,把我非法監禁在單位,不寫他們要求的誹謗大法的東西就不准我回家,剝奪了我的人身自由。

負責洗腦迫害的主管局長彭延福一次對我說:我告訴你,中國的政治運動就是當權者整人,你看劉少奇怎麼樣?國家主席說打倒就打倒,說整死就整死了,文化大革命整死多少好幹部?到最後找一些人墊背,你一個老百姓能怎麼樣?江澤民利用黨、政、軍大權,以共產黨的名譽鎮壓法輪功,我是共產黨員就得聽他的,我不聽他們也要收拾我,如果你能和大多數地稅幹部一樣,吃、喝、嫖、賭、抽、並收受賄賂,我就不管你了,你上大街上喊是煉法輪功的也沒關係了,因為法輪功不准幹這些事,你這樣幹了,就說明你沒按法輪功的要求做,這就證明你徹底背離法輪功轉化了,這就是江澤民轉化你們的目的。

後單位勾結公安局,把我非法關進拘留所。在拘留所裏,經常遭到管教毒打辱罵和體罰,吃的是黑窩頭和玉米麵大渣粥,蓋的是滾套被,挨凍受餓,苦不堪言,即使這樣,每天還要交20多元的伙食費用,收錢不給收據。

2、惡警狂施暴打斷一米木方

2001年元旦,寶塔派出所的民警崔平、柴立冬二人在早8點鐘左右來到我家,說是執行公安局的命令,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更沒有搜查證,進屋就開始翻,把我家所有的法輪功書及有關資料洗劫一空。當時我母親88歲,真是老的老,小的小,他們全然不顧,把我劫持到派出所,後又強行把我關進公安局拘留所,沒有任何手續就揚長而去。

2001年1月3日,公安局刑警隊的趙雲龍、姚國慶二人來到拘留所,把我提出到二樓一間屋裏,進屋對我就是拳打腳踢,一直打到中午吃飯才罷手,下午姚國慶把我摁倒在地,用一根一米多長的四稜木棒子狠狠打我的臀部,把木方子都打折了也不罷休,又用打折的木棒子繼續打,直到累的打不動為止。第二天,那個叫王隊長的命令惡警趙雲龍、姚國慶把我摁在地上,扒下褲子,又找來昨天打我的木棒子繼續打我的臀部,把我的臀部都打成青紫色,最後那個叫王隊長的拿起棒子往我的頭上和後背狠狠的打一陣才憤憤離去,他當時面目表情簡直比地獄的惡鬼還要兇,簡直無法用語言形容。刑訊逼供這個名詞我聽說過,是觸犯法律的,我今天飽嘗了痛苦,也親眼目睹了刑訊者的崢嶸。

在拘留所裏我還飽嘗了惡警管教劉中的毒打、辱罵和虐待,一次他把我弄到二樓一頓拳打腳踢後,逼我做各種姿式的體罰,最後兇相畢露:「你再不轉化我槍斃你,就說你搶槍和襲警,打死白打死,我找拘留所裏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出假證」。結果劉中找犯人作了很多假證,於2001年2月28日把我送九台飲馬河勞教所迫害。

3、在九台勞教所慘遭折磨

到九台飲馬河勞教所的當天下午,所謂「教育隊」的大隊長謝國新找我談話,逼迫我放棄大法修煉,我善意的向他講了法輪大法真象,他當時就打了我一頓耳光。

2001年4月初,我剛至二大隊的當天中午,就被勞教犯林躍民一頓拳打腳踢。我因為堅持信仰不放棄修煉,在二大隊遭受了慘無人道的迫害。4月中旬,我們被逼迫去魚池挖土抬土。在惡警大隊教導員李雲波、大隊長李成舟、分隊長郭一平等以勞教減期為獎賞,指使勞教犯對我們實施迫害,他們針對每個人都採取了具體方案,以達到各個擊破的目的。對我採取了車輪戰術。在抬土時被逼比別人走得快,要跑起來;他們推著我,空抬時就拽著我跑,他們跑累了就替換人休息,卻不准我停腳,一下午,他們輪番換4--5個人都累得大汗淋漓,累的幾乎不能動了,而我卻連一點汗都沒出。第二天,他們見我沒被累垮,便毒招齊出,把抬子裝滿後再用腳踩(因土濕度大),使重量超出一倍還多,抬不動就硬給上肩,硬逼著抬,抬不動就打。一天下來,我們幾個人身上都不同程度的受傷,我的兩隻腳被勞教犯人林躍民用槓子撮的青一塊紫一塊,兩個大拇腳趾蓋都變成了黑色的了,惡人林躍民還用板子砍我的後背、腰、腿,使我走路艱難,當時的難受滋味真是一言難盡。幾天後,我的兩個大拇腳趾蓋全部脫落,裏面的淤血成了固體狀,為了揭露他們迫害我的罪行,我保留了這一證據。

4、喊「法輪大法好」被踢折一根肋骨

為了反迫害,7月份一天早上開飯前,我高喊「法輪大法好!」結果被一群勞教犯人拳打腳踢後拖進辦公室,大隊幹士趙久勝拿出電棍電我,上午上工地後,教導員李雲波、大隊長李成舟、分隊長郭一平三人在全大隊勞教眼前輪番對我拳打腳踢,當時踢折一根肋骨。我認為修煉法輪大法對國家、對社會有利無害,不應該被非法勞教,不應該承受勞教所非人的迫害。所以絕食抗議迫害,在絕食期間,被他們強行戴上手銬抻起來,還要經常受到野蠻灌濃鹽水的摧殘。我當時不配合他們灌,衛生所的金大夫叫勞教把我摁在床上,用針頭扎腳心、手指肚、人中等部位,當時鮮血四濺,他們見我仍不配合,就叫勞教犯人摳我身體敏感部位,然後又叫勞教犯人揉搓我的兩腮,把腮幫子都揉搓破了。我記得2001年11月13日,在教導員李雲波的指揮下,勞教犯人尹春龍用鐵器把我的門牙撬掉兩顆,12月份分隊長郭一平用手銬把我銬在暖氣管子上用電棍電我,直到電出大便才肯罷休,這還不算,因堅持信仰還被他們隨便加期,勞教期滿是12月29日,直到2002年2月1日才開放票,開完後還不放。

5、又入魔窟朝陽溝勞教所

單位知道我回來了,馬上通知我上班,但不給我發工資,也不讓我出去打工。原劉局長、現局長張義文、人事科長姜日紅等要求我天天到單位,不給安排工作,不給開支。單位叫來寶塔派出所幾個警察把我綁架到縣610辦公室的洗腦班,並聲言不寫「五書」就送勞動教養。姜日紅親自到洗腦班去送錢,並安排單位幹部監督我。在洗腦班裏,我絕食抗議非法綁架,第三天晚上看我的人不在屋,我弄開門鎖從三樓樓頂扯電話線下來,闖出洗腦班回到縣城。得知我出來後,地稅局、派出所不斷到我家及親屬家搜查,經常半夜敲門及恐嚇。為了抵制他們對我繼續迫害,我決定到主管局(市局)去控告他們,市局黨辦馬上給農安縣地稅局打電話,我見他們不懷好意,馬上走出了市地稅局,從此走上了流離失所的生涯。

2003年1月我再次被抓,縣610辦公室及公安局又把我非法強行送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迫害。送去的當天就被5大隊的鬱副大隊長命令勞教給洗冷水澡,然後弄進監室一頓毒打,我第三天早晨絕食,一惡警群管教毒打我,管理科的惡警高志錄彎腰駝背,卻最兇。當時打我的人太多,我只好閉上眼睛,最後我坐在地上,他們發洩後,又找來一幫勞教,把我摁在地上,用鐵器撬開我的牙,給我灌濃鹽水,在5大隊裏,經常挨管理科高志錄毒打,常常是舊傷未去,又添新傷。

3月18日下午我被轉到一大隊,也是馬上就被洗冷水澡,然後惡警教唆勞教犯人張鐵軍、萬有光、韓志遠三人把我頭摁在上床的梯口子裏,用事先預備好的鐵管子打我的臀部、大腿及腿肚子,被打的部位當時就起了一道道青紫的傷痕,然後強迫我每天坐在水泥地上。一次勞教犯人韓志遠對我說:「這樣對待你們都是大隊幹部的意思,就是要在身體上摧殘你,在語言上刺激你,在精神上折磨你,在行動上規範你,在飲食上節制你,在經濟上封鎖你,叫你活著難受,想死留口氣。」

6、遭抻刑9天關小號33天

在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裏每天挨打挨罵是常事,我還曾被強迫在水泥地上坐四十多天,每天不准吃飽飯,家裏捎來的錢被他們強霸去。在這種非人的虐待下,真是度日如年,7月19日出工時,我趁人不備往出跑,結果被發現抓回。管理科惡警科長張鳳鳴和高志錄對我進行毒打,把我的臉都打變型了,然後關進小號。

7月22日,勞教所開大會宣布加期,他們強迫勞教犯人批判大法,批判的人上台剛說話,我立即高喊:「法輪大法好!」發言的人立即住嘴,當時我被兩個管教捂住嘴帶出會場,弄到五大隊辦公室。散會後,惡警所長王延偉親自動手並指揮一幫惡警用電棍和拳腳摧殘我,然後把我雙手背銬,再將鎬把插入,手銬深深銬進肉裏,五大隊何管教和一大隊的王管教把我抬起放下,再抬起再放下,不斷重複,累得兩惡警大汗淋漓,直到抬不動為止。這時所長王延偉還親手扒下我的衣褲,又往我身上澆水後再用電棍電我,最後惡警把我關進小號,用手銬銬上雙手抻起來,我一分、一秒的承受著,一共抻了九天,直到第十天上午,他們見我一雙腕已化膿潰爛才停止用刑。在這期間每頓只給半個窩頭,不准我拿行李,沒有鋪蓋,晚上十點後躺在硬板上,這還不算,晚上還要開窗凍我,放蚊子咬我,我共被關小號33天。

7、非人折磨至肌肉萎縮體重僅80斤

朝陽溝勞教所受到種種迫害,致使我四肢麻木,身體奇癢。8月末我又被分到二大隊,在二大隊也經常被勞教毒打,勞教王志超、戰鵬、湯繼東、孫紅衛等人多次打我,記得9月末的一天中午被勞教戰鵬一腳踢在胸口,當時窒息,緩過後去找管教報告挨打之事,結果管教不由分說,劉曉宇和蘇廣文對我一頓拳打腳踢後,又找來三角帶,扒下我的衣服,用三角帶狠命的抽打我全身,至今傷口的印記還清晰可見。當時副大隊長朱坤在場就像沒看見一樣,我當時被它們打的暈頭轉向,神志不清,他們見此情景,用痰盂的髒水澆我的頭和身,然後拖進水房潑冷水,我從此以後全身起泡出膿,逐漸潰爛,即使這樣每天還要鑽進床下擦地,貪黑勞動,這樣一天,又一天。到了十二月份,右腳腫得很粗,潰爛不能穿襪子,腳穿47號棉膠鞋,全身肌肉嚴重萎縮,體重大約有80斤,每天真是坐如針氈,時間一分、一秒過真是度日如年,全身流膿淌血,簡直生不如死,即使這樣,他們仍不放過,還要每天勞動,挨打罵,最後被朱管教一頓毒打後我開始絕食,大隊長楊光就命令勞教給我灌濃鹽水,我不配合他們當時就被他們給門牙撬掉一顆。

雖然這樣,到期仍不釋放,又被他們非法加期三個月,加期到期還不釋放,勞教所通知610辦公室,被他們直接劫持到洗腦班,在洗腦班裏經常不讓睡覺,有時到下半夜,有時徹夜不眠,直到6月7日才得到人身自由。

回來後,農安縣地稅局局長張義文,副局長姜日紅仍不准我上班,上班的唯一條件就是按照610辦公室的口頭命令寫所謂的「五書」。由於我不屈從他們的要求,他們就不准我上班,不給開支,到現在為止,已經4年沒給開支了,而且一切福利待遇也全部被剝奪了,就連2000年年末獎金和2002年上班期間工資也不給,經濟損失導致家庭生活的困難,現在只能靠兒子和妻子打工養家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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