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2004年11月27日晚零時後,北京市海澱區馬蓮窪派出所非法撬門闖入民居,將大法弟子鄭立彬、馬萬里強行綁架。次日將他們關押到海澱區看守所。 大法弟子鄭立彬拒不配合邪惡,拒穿看守所號坎(看守所的坎肩),4監區警察張東升對其進行人身攻擊,將其摔倒,拖出二十多米遠。 3日後,惡警因鄭立彬絕食抗議迫害,對其進行強行灌食,造成其鼻、口、耳朵大量出血。因出血過多,12月2日,惡警將鄭立彬送往北京市公安醫院救治。23日,因鄭立彬生命垂危,公安醫院給海澱看守所和海澱區公安局國保處下病危通知。27日晚,海澱區國保處用救護車將其轉移到309醫院,每天四個保安,三個警察輪番看管。在病危期間,北京公安機關沒有向家屬及當地公安機關告知鄭立彬病危情況。 12月31日,北京海澱公安國保處用救護車將其送到北京火車站,在火車上交給佳木斯公安機關辦事人員,也沒有向公安人員交待其病危情況。當時,30多歲的人,看起來像70多歲了,慘不忍睹。 2005年元月2日,因鄭立彬生命垂危被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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