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9月30日】2001年12月28日在廣州槎頭勞教所解除對我的勞教迫害後,在勞教所幹警的協助下,天河南街派出所及街道人員把我綁架進一輛麵包車裏,並銬上手銬,強行送到派出所後再送進黃埔洗腦班。 在黃埔洗腦班遭受一刻不停的酷刑 從第二天(也就是2001年12月29日)開始,一直到我離開該洗腦班、被轉送至白雲洗腦班的前一天(2002年8月20日),不法洗腦人員都沒有停止過對我的殘酷虐待。 以下的酷刑一般都在晚上進行,通宵通宵的折磨,往往一種刑罰反覆使用或多種刑罰綜合使用,所有的嚴刑拷打,幾乎都是在長期剝奪睡眠的基礎上進行。最嚴重的一次是兩個月不給睡覺,連續一個月天天晚上嚴刑拷打,並其中有4天4夜(約96小時)連續馬步,動作稍一變形,惡徒就用針扎、用火燒、用棍子打等等等等,不分晝夜的用刑,一種刑罰用完了用另一種,一刻也不停。 一、剝奪睡眠 1、每天只允許午休的時間睡2個小時,其餘時間不給睡覺; 2、連續96小時不給睡覺。 二、毆打 1、拳打腳踢; 2、用木棍打; 3、用粗鐵絲繞成的鐵枝抽身上,經常被打的傷痕累累,大塊大塊的淤痕呈黑色,甚至皮開肉腚。 三、用髒抹布塞嘴巴 1、灌辣椒水時不讓嘔吐; 2、窒息灌水時不讓嘔吐; 3、不許說話。 四、罰站 1、 隨意站立; 2、雙腳並攏,雙手緊貼兩腿不許動; 3、雙腳並攏,彎腰90度,雙手與地面垂直; 4、雙手平伸,站馬步。 五、用火燒,用打火機燒嘴唇、手心 六、浸水桶窒息灌水,對著肚子踹 雙手被手銬反銬背後,對著一個裝滿水的水桶,幾個人把我倒提起來,倒插進裝滿水的桶裏面摁住頭部和頸部沒入水中,沒辦法呼吸,像溺水一樣,嘴巴本能的張開,水就不斷的被灌進肚子裏;過一陣子,又把我提起來,用抹布塞住嘴,不許嘔吐,然後換一桶水,又把我倒插進水裏。如此不斷重複,有時肚子被撐的很漲,它們就對著肚子踹下去。 七、浸廁所窒息灌水 雙手反銬背後,趴在地上,雙腿被人用腳踩著,頭對著廁所(蹲廁),廁所盆用地拖塞住,注滿水,揪住頭髮,把頭部強摁進水中,整個臉部沒入水中,窒息灌水,過一陣子把頭提起來,然後再摁進水中,如次不斷重複。 八、聞廁所 雙手被粗繩反綁再背上,趴在地上,頭對著廁所,廁所裏倒了很多酒,發出濃烈的酒氣,頭上方放了一把椅子,幾個人在上面打撲克,腳就踩在我身上。 九、扒光衣服浸水桶窒息窒息灌水,並圍攻毆打用刷子刷我。 十、灌辣椒水 用繩子把四肢及身體綁在一個沙發上固定,不許動,往嘴裏灌辣椒水。再把沙發翻轉過來,使頭部朝下,不斷的往鼻子。眼睛灌辣椒水,如此不斷重複。 十一、揪耳朵 十二、揪頭髮 1、經常動不動就一把揪住頭髮,頭髮大把大把的揪掉。 2、一個人站在高處,揪住我的頭髮,把我提起來,拔高拔低左右搖晃,身邊站一圈人,一放下我的時候,他們就不斷的推搡我,一個勁的用針扎我。 十三、拔頭髮 把頭髮一撮一撮的狠勁拔下來,露出一塊一塊光滑的頭皮。 十四、用針扎 被扎的最多的是雙手、雙腿和背部,身上常常被扎的血淋淋的,布滿針孔。 十五、用煙斗狠勁的敲打頭部。 往往一煙斗敲打下去,馬上腫起一個大包,常常被打的幾乎昏死過去,被一把拎起來,接著打,整個頭部被打的都變形了。 十六、抹芥辣 把綠色的日本芥辣抹在雙眼、鼻孔裏、嘴唇上。 十七、開批鬥會 十八、裹棉被 在夏天最炎熱的時候,把門窗全部關上,用兩床厚厚的棉被把我全身裹起來,只露出頭部,再用繩子把全身緊緊紮起來,就像紮粽子一樣,把我丟在床上。一會兒身上就被汗水全身濕透了,不給喝水、不給吃飯、不給上廁所。後來給我喝水吃東西,用它們的話說讓我多喝點多吃點,好多拉點在被子裏。在這個過程當中,它們還不斷的 1、用針扎我雙腳,把被子撕開一點,露出雙腳扎完後再把棉被裹好; 2、把我推到床邊,頭部懸空向下垂著; 3、往鼻子、眼睛灌辣椒水; 4、用煙斗敲打頭部。 持續50個小時,當我被放下來的時候,全身長滿了紅色的斑斑點點,密密麻麻的。 十九、把我的頭部往牆上撞;把蟲子塞進嘴巴;拿起開水瓶打開蓋子往我手上淋等等。 二十、經常用惡毒、下流的語言侮辱、謾罵、恐嚇,進行人身攻擊、人身侮辱。 二十一、關禁閉,並捏造一些子虛烏有的罪名刑訊逼供,狂囂著要把我送監獄關七年,並叫囂著要把家人抓去坐牢,說甚麼要整我的家人太容易了。 在天河洗腦班所遭受的折磨 2002年8月21日由黃埔洗腦班轉送至白雲洗腦班,約四個月。在2002年12月13日轉送至天河洗腦班,在天河洗腦班受到的虐待有以下幾個方面: 1、禁閉或關押; 2、剝奪睡眠、嚴刑拷打中不分晝夜都不許睡覺,連續十多天不讓睡覺,其中偶爾允許打個盹; 3、不許洗澡、不許上廁所; 4、毆打;強行灌食; 5、罰站; 6、用冷水噴; 7、用牙籤扎手指、腳趾; 8、用布條把我雙腿摺疊起來按雙盤綁緊,雙手用布條反綁背後,長時間不鬆綁。 9、用重手法摁穴位;在身上亂掐。 2003年9月再次被綁架到廣州市洗腦班 我於2003年8月下旬正念闖出洗腦班。2003年9月21日,在家的樓下被610、派出所、街道及居委聯合綁架後被送入廣州市洗腦班。不法人員為了逼我寫不煉法輪功,對我嚴刑拷打。我受到的虐待有以下幾個方面: 1、用白花油塗眼睛; 2、使勁在我身上又揪又捏,用利器扎脖子; 3、強迫在地上大小便。整天浸坐在尿液當中,每隔半小時就灌我一大杯水,即使是生理期也不例外; 4、在正午的陽光下曝曬; 5、注射不明藥物,用它們的話講讓我不癡也傻; 6、強行灌食,每隔2個小時灌一次,一般一次一飯盒粥。一天要灌七次,用它們的話叫填鴨; 7、強迫我在房間拉屎尿,給我偷拍照。 以下是各洗腦班參與迫害我的惡人名單: 黃埔洗腦班:王友成 譚主任 邱朝華 王建濱 小余 詹×× 黃玉娣 阿菊 荔灣區 :余若蘭 郭偉初 吳科長 天河區:劉玉華 黎華鍵 張麗芳 任維傑 徐紹祺 田平 陳長毅 廣州市洗腦班:政委李雪珍 部長賴劍峰 翟永平 保安隊長劉丹紅 副隊長陳金枝 姜紅 黃金霞 溫雅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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