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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面對岳陽市樓區政保科迫害的時候
文/湖南省岳陽市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9月28日】湖南省岳陽市樓區政保科跟蹤了我一個多月,可能有幾十人圍著我打轉,因為他們是輪班的,每天都是新人,還不讓我發現。我悟到是師父的呵護,只要他們跟蹤,我就發現了,不管是新人還是跟了幾天的,都能看出來。我就把他們帶到大街小巷打轉,上午一趟,下午一轉。把他們也跑累了,後來他們不動了,就在我家生活區的大門口坐著了。他們還在我家生活區前的一個旅社裏租了房子,二十四小時用攝像機、望遠鏡監視我,我周圍的鄰居都在議論紛紛。他們的行為給老百姓帶來了許多不安與恐慌。經過一個多月的二十四小時監控也沒有找到他們要的東西,就把我綁架了。

4月26日上午,我去菜場買菜的路上,國安的人突然把我帶進小車,帶到一個小型賓館,進門就開始審問,我說:“請把你們的姓名報上。”有一個跟蹤我的惡警說:“告訴你姓名好讓你上明慧網?”我說:“上明慧網是為你們好,有甚麼錯。”李勇輝、唐建明說:“我就是被你們上了惡人榜的。”李勇輝說了審訊的規定:執法人員不准打人、罵人,打了人你可告狀。接著問了一些人的名字,我說不認識,問我做了甚麼事,我說甚麼事也沒做。“那些橫幅是誰做的?”我說:“不知道。”他說:“你不要一問三不知,不要以為我們甚麼都不知道,要不然就不會抓你,你要想清楚。”

他說話時,我就發正念,不聽他說,不相信他說的話,都是挑撥是非。我就是正念對待。輪到唐建民的班了,看我甚麼都沒有說,就發脾氣,舉拳就打,打了我幾巴掌,把我的嘴打腫了,牙齒打出了血。我就想起《正念制止行惡》中的“正念強會使其拳腳打在自己身上,或使惡警、壞人互相行惡,也可以使痛傷全部轉到行兇的惡人、惡警那去……”

就這樣我被他們折磨了兩天一晚,他們不准我睡覺,不准坐,還是沒有得到他們想要的東西,只好將我送到看守所。在送看守所的時候唐建民說:“我對你提個要求,請你不要把我上明慧網。”其實上不上明慧網的惡人錄不是我說了算的,而是每個人自己的言行而決定的。

在看守所,李勇輝提審了我兩次,最後一次他說:“你賭咒說你沒有參與過這些事。”我說:“我們修煉人是不會賭咒的。我說給你聽的就是真話,不該說給你聽的那就不會說。我們都是在做好人,做好事。我們做的事都在行善積德,不像你們栽贓、陷害,甚麼殺人放火都是栽贓到我們的頭上,我們說句真話,說句‘法輪大法好’你們就抓我們坐牢、非法判刑,我們是受迫害的。我們才是真正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他說:“你們有殺人的。”我說:“你李勇輝迫害法輪功學員幾年了,有誰是殺人、放火被你們送進牢房的。”他說:“我今天是執法,要不我就會罵你。”我說:“這就是修煉人與常人的區別,你們開口就罵,動手就打,我們修煉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按照‘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我又說:“法輪大法好。”一直到他不說話為止,最後他說你還有甚麼要求,我說:“有,趕快放我回家,你們超期羈押了。”我看他又拿筆記本寫了甚麼,過了幾天我真的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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