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9月20日】澳大利亞杭士比倡導者報(Hornsby Advocate)9月16日報導了一位住在悉尼杭士比的母親利迪婭-趙(Lydia Zhao)和她15歲的女兒曼穎-嚴(ManYing Yan)因修煉法輪功卻不能得到她們中國護照的續簽,也無法回國的事情。 報導說,曼穎因不能回中國看望五年多沒見的祖父母而感到很失望,趙女士也感到很難過。趙女士說,“每個中國公民都有權擁有護照。” 曼穎是悉尼St. Ives中學的學生,她說,沒有護照她就失去了國籍,“就好像你不屬於任何地方。” 1995年趙女士和她女兒隨趙女士的丈夫布賴恩-嚴(Brian Yan)從中國來到澳洲。兩年前她倆去中國駐墨爾本領事館續簽護照,領事館官員詢問趙女士煉法輪功的事情。法輪功,又叫法輪大法,以“真、善、忍”為原理,吸引著世界上有60多個國家的1億人修煉,在1999年被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取締。 報導引述趙女士的話說:“我告訴他們我只是每天早上在杭士比公園煉功,我沒做錯任何事情。”可是她們沒收到護照,她們還寄了6封信給領館。“至今我們都沒聽到一句音訊,”曼穎表示。 文中說,倡導者報也曾有幾次試圖與中國駐墨爾本領事館,中國大使館聯繫,可是沒有他們的回話。 文章中還提到住在杭士比的另一位法輪功修煉者莉蓮鵬(音譯),她打電話給杭士比議會,希望議會能譴責(江集團)對法輪功功修煉者的鎮壓。鵬女士認為議會應當支持它的居民能有權利參加“自己所選擇的精神煉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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