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9月2日】1999年11月,吉林市大法學員朱娥因到北京上訪,被關進密雲監獄。 在北京密雲監獄裏因為朱娥煉功,幾個男惡警蜂擁而上,把朱娥按倒在地,給朱娥戴上他們自己製作的手銬、腳鐐足有四十多斤重,上面滿是厚厚的鐵鏽,朱娥被雙手反銬在背後,惡警扒掉朱娥的鞋,只穿一雙高筒襪,把朱娥拖到布滿石頭子的院子裏,逼著朱娥一圈一圈的走,走慢了,一個又高又胖的男惡警對著朱娥後背猛踢一腳,朱娥跪倒在地上。好半天才爬了起來,一直走了幾個小時,朱娥實在走不動了,兩個惡警過來拖著朱娥胳膊,兩腿著地,像五馬分屍一樣在院子裏跑,襪子被磨飛,腿被磨破,腳鐐手銬陷在肉中很深,血肉模糊,就這樣手和腳鐐也不給摘,一直戴六天六宿。天天坐板,不能睡覺,不能吃飯,不能上廁所,又趕上來例假,朱娥兩手不能動,又沒有紙,一連六天,痛苦難言,後來朱娥被送回吉林市拘留所,這時兩腳爛得露出了骨頭,像刀割一樣痛,半年多行走困難至今兩腳跟還留有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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