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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揭西縣惡人因迫害法輪功而遭報
文/廣東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9月2日】今年6月4日下午5時,揭西縣610團伙帶領20多人到一個大法弟子家,強行將法輪大法創始人的法像抬走,並且想抓走大法弟子,後經大法弟子家人(兒子、女兒、女婿未修煉)制止後,人未抓走,但師父法像卻被強行抬走,抬到門外街邊。村裏的人問為甚麼要抬走人家的像,其中一人(劉漢峰、28歲)說:「法輪功,惹事給他們做。」

6日當晚,劉漢峰開摩托車載妓女,當即被撞死。

古人云:「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善惡必報是天理。在此我們奉勸仍在作惡的610團伙,不要把這種發生在身邊的「天警」看作是偶然的。勸你們要懸崖勒馬,不要再幹破壞大法的這種助紂為虐的事了,要不然作惡事太多,遭到惡報,那時連後悔都來不及了。

當日前一篇文章: 廣州花都第一勞教所惡警與偷搶毒犯人勾結危害社會
當日後一篇文章: 真象傳單:新紀元(第72期)